2015-1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枫坪区)工程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永发改招核[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招标人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枫坪区)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49431.02平方米 2.4投资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814.067万元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 80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招标范围:建设11栋住房安置农户,建筑总面积49431.02平方米,以及建设小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工期要求: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须无行贿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3.6 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报名之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预交经费为:伍佰万元整,此款待签订施工合同并完成工程量达到1500万元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4、工程结算核定方式与支付方式 4.1 建筑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亮化安装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市政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园林绿化工程的预决算套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材料价格按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施工同期价格执行;文件中没有的主材价格,则由建筑材料考察摸底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确定合格供应商,材料价格不得超过供应商的发布价格; 4.2 道路土石方工程按相应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计算,具体取费标准以施工合同为准。工程量由招标方和监理方共同认定; 4.3 工程税费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4.4 该项目享受永兴县人民对外招商引资同类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4.5工程预结算终以永兴县财政局、审计局的审定为准。 4.6支付方式:按中标价的60%作为工程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剩余中标价的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审计决算后一个月付清。工程进度付款不含增加工程款,增加工程款在审计决算后一年内付50%,年内付剩余50%。 5.评标办法 5.1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 12 月 21 日~2015年 1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凭招标人开具的预交经费收款证明原件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方式和密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永兴大道487号县环保局办公室一楼)。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重要公示”栏目,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 1月 11 日09时30分,地点为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5531983。 11.其他 因本项目特殊性,各投标人需在报名前联系招标人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经济开发区晶讯大道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58735201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体育路5号(建筑研究设计院4楼) 项目组成员:邹群 李彬 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4337 电 话:13762565991 传 真:0735-233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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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枫坪区)工程
- 项目时间:2016/1/29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项目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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