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改建绥德县第七幼儿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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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绥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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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绥德县境内 |
招标方式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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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算 |
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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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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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一、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并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二、投标报名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到场并提交下列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同时和加盖企业原色的复印件一份携带:1.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7.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8.近三年(2013-2015年)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已完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二项(注: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缺一不可);9.本企业2012-2014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0.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证及本人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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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形式 |
本次招标按照“综合评标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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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
2016年2月 1日至2016年2 月5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华春代理公司)。联系人:王丹 电话:0912-577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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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地点 |
2016年2 月 19日上午08时30分前,送达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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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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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
绥德县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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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绥德县教育局
(盖章)
(盖章) |
绥德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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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审核: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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