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02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拟批准项目)
2016年02月05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濒海浴场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北苑大厦3号楼306-312,315-326号 |
杭州濒海浴场有限公司 |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从事洗浴、住宿服务(本项目提供留宿服务)。 |
不开展公众参与 |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标。 |
1、本项目所在地块周边天城东路上的雨污管网已全部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本项目产生的厨房废水经杭州拓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隔油池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后,全部纳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2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雄田餐馆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创业园7-1号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雄田餐馆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8张,共有32个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8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雄田餐馆门口及金融职业学院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文淙路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3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伟小吃店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252号上沙永裕大厦7幢119、120室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伟小吃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4张,共有16个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伟小吃店及永裕大厦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永裕大厦污水管网,再纳入海达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4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邓祖法沙县小吃店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1261-3-1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邓祖法沙县小吃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12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六眼煲仔炉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8张,共有32个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邓祖法沙县小吃店门口及新元金沙城宣传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金沙城污水管网,再纳入银沙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5 |
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热敏传感器技术改造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三花工业园内) |
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在现企业已建的1#生产厂房实施,无需新增用地;项目实施后将新增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热敏传感器的生产能力 |
不开展公众参与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清洗废气经收集后与现企业清洗废气一起引入清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焊接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边角料、残次品经收集后与现企业固废一起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H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