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6年3月4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宾康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杭州宾康医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279号二、三、四、五层 |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宾康医院有限公司位于滨江区东冠路279号二、三、四、五层,系租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冠一村经济合作社现有空置用房进行经营。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床位80张;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急诊室。预计每天门诊量约200人次,全年门诊量73000人次/年,设床位80张,预计全年住院人次29200人次/年。 |
公示日期为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4日,公示张贴在冠一社区、冠二社区、浦沿街道公告栏。公示期间无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其它意见。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发放公众个人调查表50份,共回收调查表50份,42个被调查者对该项目总体所持态度为赞成;8个被调查者对该项目总体所持态度为无所谓;无被调查者对该项目持反对意见。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共回收调查表20份,19个团体对该项目总体所持态度为赞成;1个团体对该项目总体所持态度为无所谓;无团体对该项目持反对意见。 |
无 |
(1)废水污染防治:近期,废水经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远期,待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并开管纳污后,项目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到预处理标准后施行纳管。(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于地下,且上层设有盖板及覆土,气体经除臭除味处理(活性炭吸附)后,沿墙壁外侧经管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项目食堂厨房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去除率不低于75%;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至建筑屋顶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分体式空调、风机及油烟净化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风机设置在污水处理站机房内,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设置在二层厨房内。项目临路一面均采用中空玻璃隔声窗。(4)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卫生填埋;医疗固废及污泥等交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如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如杭州绿源油脂有限公司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对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795792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