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6年3月7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市滨江区兴根模具加工场建设项目 |
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冠一社区一区2号 |
杭州市滨江区兴根模具加工场 |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兴根模具加工场拟投资约10万元,租用来兴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冠一社区一区2号的主屋一楼从事模具加工,正上方二层为屋主卧室、客厅和储藏室等。项目租用房屋建筑面积约100 m2,原材料为木板和螺钉,生产工艺包括木板切割、组装等,不涉及焊接和油漆。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木制模具100套。 |
本项目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和2015年12月15日~12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冠一社区宣传栏以及项目所在地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无人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从公众参与结果来看,公众总体上是支持本项目的建设的。 |
承诺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①废水:项目员工如厕借用南侧距离约250m的公共厕所,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 ②废气:项目生产时关闭所有门窗;采用集尘罩收集粉尘至建筑物3F屋顶高空排放,集尘罩风量为5000m3/h。 ③噪声:项目生产时关闭所有门窗且夜间不生产;设备底座加装减震垫;生产设备不设置在卧室正下方。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木板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对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795792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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