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备用锅炉项目拟建于洪泽县西顺河镇厂区内。占地面积60683平方米,绿化面积1287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经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清下水、废气、固废、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脱硝、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鼓风机、除尘引风机、水泵及锅炉排汽等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处理后能够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灰(飞灰),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工艺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脱硝、脱硫设施处理”处理后,可以实现稳定达标。通过预测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小。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也不会对洪泽西顺河镇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通过分析,筛选出本项目可信灾害事故类型为:事故泄漏时间按15min计算,性气体扩散的环境风险与火灾后果可接受。
对本项目存在潜在危险的单元,采取的措施为:采用液氨贮罐区设置围堰防止物料泄漏;为进一步防止物料泄漏引发火灾及和伴有泄漏物料的消防水通过清下水系统污染外部环境。设置事故水池收集污染废水,防止对外部水体的污染。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对预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限度减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拟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加宝 电话:0517-8723881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周士丽 电话:0517-83341216
传真:0517-83672852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邮编: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