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韶关(南雄)2×350MW“上大压小”热电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及结论。
一、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建设项目概要
(1)地理位置
拟定厂址位置:广东韶关南雄市北面全安镇的大塘面附近,位于南雄市珠玑工业园的东北方向。
拟定灰场位置:石头水灰场位于厂址西北面4.5km处,属山谷灰场。
(2)行业类别、建设性质与规模
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新建)项目,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供热机组。
(3)项目的由来及必要性
项目可研报告、配套热网工程可研、铁路专用线工程可研报告和热电联供专项规划已通过评审;省国土、环保、建设、电网、水利、、广州空军、广铁集团等行政部门与单位已出具项目建设支持性意见。
南雄市没有集中供热热源和公用热网,现有用热企业单位均自备锅炉,其供热均为内部使用,无对外供热。目前,该项目供热半径内南雄市用热企业单位一共有21家,总共装设小锅炉45台,合计蒸发量189.47t/h。
根据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韶环审[2013]62号关于《韶关市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本工程实施后,南雄市将陆续关停工业园区及市区供热范围内所有分散的小锅炉,所需热、冷负荷全部由本项目供给。
(4)工程特性
建设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项目;本工程新建运煤铁路专用线、取水设施、供水管线、废水处理设施等。本期工程需新征石头水灰场,以堆放不能及时综合利用的灰渣。
(5)生产工艺
燃煤由输煤系统送入锅炉炉膛燃烧,经化学处理后的水在锅炉内被加热成高温、高压蒸汽,推动汽轮机高速运转带动发电机发电。燃煤烟气由风机导出,经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处理后,由烟囱排入大气。
(6)环保措施
本工程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脱硫效率96.5%,脱硫塔除尘效率50%)、SN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50%)、高效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2%)、210m高烟囱等工程设施来处理锅炉烟气,装设CEMS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排放监控,设置圆形封闭煤场防止燃煤扬尘。
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各项废、污水经处理后回收重复利用,供水水源为三枫电站上游库区的地表水和南雄市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城市中水。
采取隔、消、吸、堵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灰场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等方面要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GB 18599-2001)中的要求。
本工程使用的液氨为脱硝工艺用吸收剂,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进厂,降低了运输途中液氨泄漏的风险,并设液氨储存区,采取隔离措施保证液氨运输、储存、稀释安全。
(7)建设工期与投资
计划十二五期间投产。工程静态总投资32.1亿元,环保投资3374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静态总投资的10.5%。
3、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靠近南雄市工业园区,属于 “以大代小”的扩建项目。本工程为单机容量35万千瓦的循环流化床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纳入广东省 “十二五”能源专项规划。
本工程选址及用地已纳入南雄市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内,符合市域基础设施布局的规划,选址及用地批准为电厂工业用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SO2、NO2 、PM10及TSP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质量现状
凌江及浈江的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水域功能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质量现状
厂址及灰场区域地下水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三类标准的要求。
4、噪声质量现状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本项目SO2、PM10和 NO2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
本工程各类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进入复用水系统,重复利用,不向外排放。只有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水(54t/h)外排至城市污水管网,经处理后,再供电厂使用,对水环境无影响。同时本项目将使用城市中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的水)作为项目工业用水,城市中水的水质低于地表水,使用中水后,避免了城市中水排入淩江,这对改善浈江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3、地下水
污水处理池采用严格的防渗、防溢流等措施,污水不会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灰场采用防渗漏措施,正常工况下灰渣中有害成份不会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质。
4、噪声
本工程在采取了厂界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周围居民区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5、灰场
灰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灰场采取碾压、洒水、防渗等措施,对环境影响甚微。
6、煤尘
本工程采用圆形封闭煤仓,煤尘污染将得到有效的控制,无外泄。
7、文化遗产
电厂建设征占地范围不涉及对文化遗产的影响问题。
8、总量控制
本期工程的SO2、NOx的总量来自于关停的小机组和电厂现有机组的削减量,区域总量尚有削减。
9、结论
建厂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采取目前国内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限度地对污染进行控制,实现了“清洁生产”“节能优先”“循环经济”的目标,使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满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广东华电韶关(南雄)2×350MW“上大压小”热电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实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本项目将于2013年4月18日在南雄召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非座谈会代表若有对项目环评其它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您的意见将会成为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依据之一。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3)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5)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有何意见或建议?
(6)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4月12日至4月30日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公岳
地址:韶关市环园东路11栋 邮编: 512000
电话:0751—8889211 传真: 0751—8889906
电子邮箱:ygy2552@163.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联系人:蒋晓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4402516 传真:028-84402515
电子邮箱:jxm@swepdi.com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