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117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浙江西田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学明 联系人:徐波 联系电话:13567255333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北湖东街108号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0台0.35排量全无油涡旋空压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北湖东街108号
行业类别:专业设备制造业(C36)
建设规模:年产30000台0.35排量全无油涡旋空压机
五.检测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工艺简介如下:
企业先向金属件生产企业提供图纸或模具,委托这些厂家生产机架、托盘、动盘、定盘、主轴、平衡板、偏心轴等部件,坯件加工好后用硬化设备进行时效处理,清除金属内部应力,时效处理后进厂,进行数控粗加工,再进一步进行数控精加工。对加工完成的零部件进行检验,并与经出库检验的其他零部件进行装配。装配完全后需整机试运行,检验后包装,入库出货。产品生产不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和油漆。原料部件中的机架、托盘、动盘、定盘、主轴、平衡板、偏心轴等部件为外购坯件,进行进一步的金加工,其他部件装配即可。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武康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终纳污水体——余英溪水环境质量无影响,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NH3-N,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CODCr、NH3-N已纳入新市污水处理厂总量之内,因此,无需申请CODCr和NH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浙江西田机械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示时间
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7日(7天)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武康镇 电话:8289132
千秋村村委 电话:8085307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