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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浍河(香邑湖)湿地公园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9/1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9/1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建设项目简述
侯马市浍河(香邑湖)湿地公园由侯马市林业局建设,总投资121086.6万元。项目位于侯马市浍河城区,东起香邑湖,西至西阳呈,南北两侧以一级阶地为边缘,占地面积937公顷。预计总工期36个月。
项目从东向西共分五个区,湿地生态保护区、生态科普体验区、都市文化休闲区、郊野生态体验区和生态修复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堤改造及蓄水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生态湿地景观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河堤改造及蓄水工程主要是对现状河堤改造,对浍河主槽进行疏浚以及安装钢坝闸进行蓄水;生态绿化工程主要为种植各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生态湿地景观建设工程主要为红色记忆、活力空间、凭栏听风、晋国古风、欢乐谷、浅水静流、小城故事、水运长廊、素质拓展、科普天地、绿湾垂钓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是园区道路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工程;环保工程主要为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体废物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
⑴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土建施工时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设备产生的尾气、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等。
⑵水环境: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路面及土方喷淋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等。
⑶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
⑷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剩余的土方、废弃的建筑材料、清理淤泥及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⑸生态环境:主要是场地开挖对土地扰动造成的短期水土流失加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景观影响。
2.运营期
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⑵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与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⑶噪声:交通噪声、游客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与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⑸生态环境:评价区整体的景观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点: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物料及土方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车速进行限制,施工场地内道路及时清扫、冲洗。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采用移动式厕所,粪尿等收集后可作为农肥使用;其他洗漱废水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可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者混料用水。
⑶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人为噪声;高产噪机械设置作间。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清理淤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2.运营期环保措施要点: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汽车尾气要合理要加强景区车辆的停靠管理,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减小车辆怠速和在路面的滞行情况,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下水管网运至侯马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加强绿化,要设立宣传牌。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指定的垃圾场处理。
⑷生态:严格按照规划绿化、美化措施实施。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积极的作用。因此,该工程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请于本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公众如认为必要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索取信息时,公众应明确所要索取补充信息的类型,并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2)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张贴公告、个别走访等的方式,对项目附近直接相关者、具有代表性的居民和办公行政单位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侯马市浍河(香邑湖)湿地公园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 费先生
联系电话:0357-4184433
电子邮箱:hmslyjxxb@163.com
环评单位: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357-2258744
传 真:0357-2258744
电子邮箱:lfhbyjs@126.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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