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合节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工作已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平方米板材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德合节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投资:10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板材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德合节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3-698616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0552-312197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详细规划、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可行性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若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 ?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德合节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