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340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浙江亿臣家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晓明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13819191957
通讯地址: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397号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各类办公及酒店家具3万件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397号
行业类别:家具制造业(C21)
建设规模:年产各类办公及酒店家具3万件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车间包括木工车间、油漆车间、软包车间三个车间。
木工车间:原材料待分选后进行切割、修边、砂光、刨光、钻孔等加工工序后组装成半成品。油漆车间:将组装后的半成品送至油漆车间进行喷漆(底漆、面漆)处理后表干处理。软包车间:对表干处理后的半成品进行订布、粘海绵、包套等软包处理后经检验合格后进行贴标签,即为成品待售。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委托清运至雷甸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水膜喷淋装置用水:本项目水膜喷淋装置用水可循环使用,只需定期捞出漆膜、漆渣,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对当地水环境质量无影响。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2)一般固废: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金加工时收集的金属屑、木屑粉尘、边角料、生产时产生的次品,该固废均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对当地环境不产生危害。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经排气筒高空排空,排放浓度小于2mg/m3,其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标准,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工艺粉尘:本项目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
(3)油漆废气:本项目设有5个油漆车间,每个油漆车间排气口配备有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喷漆房产生的油漆废气先通过水帘喷淋装置,将漆雾去除。然后再通过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过
总量控制: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无需申请CODCr和NH3-N排放总量。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 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浙江亿臣家具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雷甸镇 电话:8485010
新利村村委 电话:8485125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