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丝绸印染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工业园区
(四)占地面积:13.33公顷
(五)建设单位: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丝绸印染产业化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工业园区内,建设单位为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拟新建规模为年产7800万米丝绸产品生产线,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将坯绸、丝纱通过炼白、染色、砂洗和印花等工序加工后,得到丝绸产品。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现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您的积极参与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有力保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锦平 电话:0772-43504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联系人:陈晨 电话:0771—228976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监测,编制环评报告书。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二)主要事项:(1)您对项目的建设的总体态度;(2)您对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3)您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广西华象丝绸印染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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