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永达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5月20日至2015年0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梅溪东路经济综合楼4楼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永达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永达印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3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印刷品生产,总投资150万,预计年产印刷品800吨,主要为包装纸盒、纸袋等包装印刷品,无配套锅炉和发电机,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生产厂房承租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约7198.9平方米,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45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原材料、成品运输、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通风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落实减振降噪措施; 2、 废气:项目复合和印刷的过程均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污染,主要污染成分为甲苯、二甲苯、总VOCS。工艺废气须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高空达标排放; 3、 危险废物:废油墨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须设立规范临时储存场所。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