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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金洋州开发有限公司仁河新城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汾市金洋州开发有限公司仁河新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汾县北大街以北,滨河西路以东,规划横四街以南,规划文化步行街以西。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4068.56m2(约合96.1),总建筑面积228368.2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1栋18层的住宅楼,1栋17层的住宅楼,2栋11.5层的住宅楼,临街和临路一面1—2层的裙楼商铺,地下一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5100.5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总建设期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物料的运输、装卸、拌合过程中有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污染;土方工程、裸露地面等扬尘。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评价要求设置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等。
3)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
4)声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多来自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机械噪声主要是打桩机锤击声、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撞击噪声、装卸材料碰击噪声、拆除模板及清除模板上附着物的敲击声。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食堂废气、汽车尾气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泥等。
4)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供水水泵噪声、地下停车场风机噪声、换热站噪声、汽车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建设方应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降至。
2)废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位置,在人们休息的午间和夜间应避免或禁止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固废: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指定点妥善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襄汾县蓝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采暖由襄汾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食堂所用燃气为煤气,属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汽车尾气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小区在运营时应注重加强院内车辆出入及停靠管理,减小车辆在路面的滞行时间,减小尾气排放对小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本项目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通过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定期清理格栅所截留的栅渣、及时清运污泥等措施防治恶臭扩散。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部分经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其余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进入襄汾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拟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水,用于冲厕、绿化和道路洒水,多余水量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终进入襄汾县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接头、封闭处理、加强管理等,将设备噪声的不利影响降到限度。临街和临路厕住宅楼的窗户,在制作工艺及选用材料上,要加强对隔声性能的要求;要求进入小区的车辆禁鸣喇叭,并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建立良好的停车秩序,保持交通通畅,避免由于人流、车流的滞留量过大引起交通噪声和喧哗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中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由襄汾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信息的方式
如有对项目建设环境信息不理解、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项目建设环境信息的,或其它公众有关于项目建设环境意见需要反馈的,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周围居民。请大家积极关注,在了解项目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提出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汾市金洋州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新如 邮编:041500
联系电话:15235732555 电子邮箱:3869056@163.com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斌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13754882377 电子邮箱:zhongzihuayu@yeah.net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交于建设单位或本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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