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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动型硅溶胶蓄电池产业化基地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2/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2/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百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动型硅溶胶蓄电池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广西百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动型硅溶胶蓄电池产业化基地项目。

  2、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旺高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规格为360万kVAh的硅溶胶蓄电池,年产量500万台,规格包括6QJW-47 DH、60 DH、100 DH、120 DH、150 DH、180 DH、200 DH等。本项目占地面积181,建筑物总面积86685.1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辅助厂房、仓库、办公室、生活服务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拟建项目环境空气各监测点位的SO2、NO2、TSP、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铅尘能满足《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87)标准限值要求,从单项质量指数来看,总悬浮颗粒物的单项质量指数,可吸入颗粒物次之,二氧化硫小,区域空气环境以粉尘影响为主。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项目纳污河流白沙河评价河段所有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评价河段白沙河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环评监测的结果表明:地下水4个监测点中,除3#杉睦寨的锰因子略有超标(超标0.8~1倍)、1#~4#监测点的氨氮、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各点位的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表明调查区域地下水质已受到学指标污染,其原因可能是区域地下水埋藏较浅,受地面生活污水、农业耕作等地面水下渗的影响造成的。3#杉睦寨的锰超标原因可能是本底值偏高的原因所致。

  厂区5个孔及外大塘坳民井共6个监测点的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厂区的5个监测孔中,zk1-1高锰酸盐指数略超标(超标倍数0.22倍),zk2-2锰略超标(超标倍数0.4倍),其余监测点的其他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所引用的《贺州旺高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监测资料的结果表明:该区域6个监测点位均出现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情况,其他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4个厂界噪声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生态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调查区主要以丘陵和旱地为主,植被主要为次生林木、灌木从草、人工林及农作物。农作物主要的植物是玉米、花生、木薯,经济林有山茶树。现存的野生动物主要为一些常见的种类,无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无自然保护区等其他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属于全国土壤侵蚀类型水力侵蚀二级区划的南方红壤丘陵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 t/(km2·a)。

  评价区土壤现状良好,表层土铜、锌、铅、镉、汞、砷等含量全部达到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表明该区域的土壤表层土未受污染。

  6、周边人群血铅现状调查结论

  在马晶塘、沙睦寨、石仁岭、松木寨、望高镇以及新农村分别随机抽取在本地生活、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非从事有关铅蓄电池生产、电子垃圾拆解、金属冶炼、金属矿开采等工作)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和血铅(静脉血)、尿铅、尿肌酐检测,其中2~14岁儿童43名(男性21名、女性22名)、15~80居民228名(男性93、女性135名)。

  2~14岁儿童血铅含量检出范围30.3~95.5μg/L,平均为58.6μg/L。

  15~80岁居民血铅含量检出范围30.0~147.1μg/L,平均为66.3μg/L,各组均值未超过参考标准值。

  2~80岁居民尿铅含量检出范围1.0~26.6μg/L,平均为7.5μg/L,各组均值未超过参考标准值。

  2~80岁居民尿肌酐含量检出范围5926~17706μg/L,平均为10341.4μg/L,各组均值未超过参考标准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概况

  (1)废气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a、生产工艺废气

  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 (含铅烟、铅尘和硫酸雾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产生于铅粉、板栅、和膏、装配、化成、分片、刷板等工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铅烟和铅尘。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152880万m3/a,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铅外排量为377kg/a,酸雾外排量为36kg/a。项目投产后废气铅无组织排放总量为75kg/a,酸雾无组织排放量为251kg/a。

  b、锅炉房废气污染源强

  本项目锅炉房天然气日用量约7000m3,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按《环境统计手册》中的排污系数乘以用气量进行估算,项目燃烧天然气每年排放二氧化硫0.21t,氮氧化物1.32t,烟尘0.50t。

  (2)废水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a、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综合厂房的铅粉、板栅、和膏涂板、固化、装配等工序,该部分废水产生量为512.5m3/d,主要含污染物Pb,在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浓水,该部分废水产生量为20m3/d,浓水主要为原水过滤后残留液。此外还有工人洗衣洗浴废水63m3/d,厂区道路冲洗废水12m3/d。

  b、厂区生活污水:厂内办公区的冲厕、食堂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1 m3/d。

  c、初期雨水收集:项目厂区边界内面积约120673m2,每次降雨初期雨水收集量4826.9m3 ,初期雨水主要含重金属铅。

  (3)固体废物产生源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有板栅、铅粉、装配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铅渣,除尘器回收的铅尘,污水收集、沉淀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铅污泥,生产废品以及生活垃圾等。产生量约为2183.13t/a。

  (4)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生产车间的除尘、除烟雾引风机、铸片机、干燥机、空调系统设备、装配线等机械设备等,主要设备声压级在75dB(A)~95dB(A)之间。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正常排放情况下,拟建工程排放的铅尘对关心点影响不大,其贡献值均低于标准限值,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但网格点小时、日均、全时段贡献值超标,占标率分别为3266.06%、4919.47%、309.92%,超标位置位于厂区西南角,未超出厂界范围,主要受铅尘无组织排放影响所致。正常排放情况下,拟建工程排放的硫酸雾对关心点影响很小,其贡献值均低于标准限值,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网格点小时、日均、全时段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31.72%、23.30%、10.03%,落地浓度位于厂区西面约50m,主要受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影响所致。

  当装配工序铅烟排放口收集装置发生故障、化成酸雾处理排放口酸雾处理系统失效,导致收尘系统除尘效率降至60%,酸雾处理系统处理效率为零的情况下,铅尘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增值均有所增大,各关心点中,新农村出现超标,占标率为235.04%,其余关心点铅尘浓度占标率范围为4.12~36.71%,影响较明显,超标网格点位于厂区西北面0.5km,占标率达73162.19%。事故排放情况下,硫酸雾的影响则不明显,对各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及与本底叠加值均不超过标准限值。

  采用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A中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出项目新增无组织面源的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均无超标点,其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可以满足无组织浓度监控点铅尘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无需在厂外设大气环境防护区。但根据GB11658-1989《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800m。根据调查,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各工序产生的废水与浓水、厂区道路冲洗废水还有车间工人的洗衣、洗浴废水等含铅的废水经收集后(约607.5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厂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以及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全部回用于生产。厂内办公区的冲厕、食堂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82m3/d,经过隔油、化粪池等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送至旺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的生活污水仅占其余量的0.9%,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是可行的,对其正常运行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区是向斜一翼,位在钟山岩溶平原东部边缘,地表是红层碎屑岩及其风化粘性土,含孔隙裂隙水,以下是下石岩系大塘阶可溶岩,含岩溶水。厂区位在岩溶与非岩溶交易处,故岩溶不发育,以西进入残丘坡地区,地下岩溶发育,区域地下水由东北向南西或西流,雨水补给,在百富塘以泉水溢出,地下水位埋深1-5m,下部岩溶水略具承压性。

  地下水主要由雨水补给形成,还接收龟石水库东干渠渗漏补给,现建成园区13km2,地下水在百富塘溢出,雨季排泄量约100L/S,枯季约60 L/S。厂区地下水由东向西流,东部山丘区流速快,厂区以西流速慢。

拟建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主要是生活废水排放,下水道管路渗漏,会缓慢改变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据预测计算,有机污染,常规指标污染将构成本区环境水文地质问题,预测若有废水下渗,在3-5年内,污水在地下不会超出本厂范围,投产运营一年后,厂区氨氮浓度会超标达0.63mg/L,三年后氨浓度将达4.29mg/L,五年后,污水可流出厂区,20年后流到百富塘。

  事故工况下,厂区地下水质量很快将变成Ⅴ类(现状是Ⅱ-Ⅲ类)氨氮浓度将达33.95mg/L,由于自然交替,六年后厂区水会恢复到事故前水平,一次事故污染会影响水质六年。

  废水下渗,事故污染会对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在采用有效防渗和完善监测与应急处理后,可以有效地发现和防范这种影响,使影响程度降至地下水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大多数种类属于危险废物,这些含有害成分的废渣在存放过程中,如处置不当或被风吹雨淋等,可能通过各种途径迁移,污染环境。因此,对项目产生的废渣,根据废渣的性质、种类、组成等,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及要对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生产车间还要进行防渗漏、防腐蚀处理措施,并且厂内暂存渣场(库房)做好防渗、防泄漏以及风、防雨、防晒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配套钢筋混凝土防渗贮存管理,在此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正常生产时,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正常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可达到相应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铅烟、铅尘废气排放,可以通过大气沉降、降水等形式进入厂址附近的土壤环境,由于重金属在土壤中长期累积结果,从而可能影响所涉及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由于铅在土壤中具有累积作用,作物可从土壤或空气中吸收或富集铅元素,进而对人群健康产生危害。

  由于铅在土壤中的累积或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的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因此,项目建成后,一定要建立长期的跟踪监测。

  (7)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方案在厂址选择、工艺设计、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车间组成及人员、总平面布置、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及防治措施、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提出了设计要求,总体上基本符合卫生学原则,根据本调查结果以及类比法和资料分析法综合分析,该项目依据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建设,主要卫生设施可以达到运行、控制合理,效果良好,项目主要污染物各有有害(物理的和化学的)指标预测结果可以符合评价标准的卫生标准值要求,从卫生学方面初步评估该工程是可行的。

  3、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1)主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铅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主要是铸粒机熔铅炉、制粉过程中产生的铅烟、铅尘废气。对熔铅炉铅烟主要采用脉冲过滤器作预处理后进入HKE铅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铅烟采用脉冲过滤器作预处理,滤筒的清灰采用脉冲自动喷吹方式。

  铅粉生产是将铅块通过铅粉机研磨,氧化成铅粉。该工序铅尘经设备内自带折流集粉器处理后再经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除尘后的废气用风机抽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铅尘量远小于排放标准,铅尘去除率在99.5%以上。此外,通过清理折流集粉器和布袋时关闭负压,还可提理效果。

  2、铸板工序中的合金铅在熔铅炉熔化、铸板机浇注过程中,将有少量铅烟外逸。在熔铅炉、铅带机等上部设风罩及风管,将收集的铅烟采用与铅粉工序相同铅烟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即经脉冲过滤器作预处理后进入HKE铅烟净化器进行五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

  3、和膏、涂板工序在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铅尘。该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铅尘拟采用湿式冲击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铅尘处理率可达到99.5%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25m的排气筒排放。

  4、分片工序中分板、刷板过程中会产生铅尘,拟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器二级处理。该处理工艺处理效率达到99.5%,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外排。

  5、装配工序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铅烟和铅尘,项目拟采用和铅粉工序一样的废气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外排。

  6、本项目极板化成采用不焊接内化成工艺,电池化成酸雾排放量少,基本无铅烟产生。项目采用湿法除酸雾净化装置处理化成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经过处理达标后的洁净空气从净化塔上端通过风机负压动力经25m高排气管排入大气。经净化后排放浓度可达1.67mg/m3,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2)主要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拟建处理能力为2500m3/d的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斜板沉淀处理工艺,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废水及工人沐浴洗衣废水。含铅废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以及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

  2、拟建项目厂区内生活污水为办公区员工生活污水,办公区、职工食堂生活污水(82m3/d)经过隔油、化粪池等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送至旺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进入白沙河。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仍有9014.97m3/d的余量,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2m3/d,仅占其余量的0.9%,且生活污水性质简单,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完全可以处理该类污水,由以上分析可见,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是可行的。

  3、在厂区设计雨水集水沟,将初期雨水通过管网自流汇集到污水处理站附近的初期雨水集水池。厂区雨水沟投资已纳入项目排水工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0号)的规定,确定设置初级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为4500m3 1个。

  (3)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的除尘、除烟雾引风机、铸片机、球磨机、空压机、干燥机、空调系统设备、装配线等机械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消声器,设置消声、吸声机房,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与设备安装,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的环境绿化等消声降噪措施。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噪声强度可明显降低。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板栅、铅粉、装配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铅渣,除尘器回收的铅尘,污水收集、沉淀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铅污泥,生产废品,工人废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时储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办公区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收集后送至钟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对于暂存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厂,要有防风围栏和防雨顶棚等措施,不得露天堆存。同时要求厂方对厂区地面硬化,修建完善的排水系统。除此之外,为了防止废渣对地下水污染,厂区内除了进行地面硬化外、生产车间采取防渗漏、防腐蚀措施外,还要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的硫酸储存区、配酸区、化成工段区域的地面和排水沟,以及危废废物暂存库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后,采用玻璃钢隔离层+花岗岩的防酸腐蚀工艺施工。厂房地面在水泥混凝土硬化后,采用环氧树脂防酸地面,形成整体无缝的地面。厂房内制作明沟排水,明沟内也做防酸层,保证一定的排水斜度,并集中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处。初级雨水收集池、污水站集水池、污水站事故应急池全部采用水泥钢筋混凝土浇铸,水池内壁四周采用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防水内衬。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厂址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动态,需建立厂区,乃至园区地下水长期监测系统,包括监测井、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4、环境风险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类型为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燃烧)、等事故引起的风险,通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可将风险事故降低,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贺州旺高工业区内,厂址周边1k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与旺高工业区总体规划不相冲突。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厂区建设综合考虑了工艺流程、地势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遵循节约用地原则。总体上,项目选址可行,总平布置合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其能耗、物耗、排污指标达到行业的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工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厂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措施等,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百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旺高工业园

  联系人:唐总 电话:18077301699

  2、环评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2289753

广西百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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