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优fengj.com
搜索
服务热线
首页 > 拟建项目 > 城市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
城市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5/1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5/1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况 城市商住小区洪洞县东城区,虹通大道以东、规划虹通北路与城市主干道交汇处地块,四至范围为:北邻规划城市道路,西临虹通大道,南至清凉寺(为村民自建供奉场所,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东侧为空地。总投资8.06亿元,总占地面积为67866.5m2,总建筑面积258615.22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864.73m2,住宅建筑面积211307.39m2。入住居民为1968户。 项目占地范围内共规划建设23栋建筑,其中6栋低层建筑(1-3层),17栋高层建筑。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管线及换热站、燃气调压站、配电柜、垃圾中转站(仅为垃圾的集中收集转运点,不配套其它设施)、垃圾箱等设施,以及道路硬化、场地绿化、广场等。 主体工程为:商住楼、居民住宅楼和商业楼,建设内容如下: 商住楼:本项目规划建设9栋高层商住楼(17层和32层),分别为2#、4#、5#、6#、7#、8#、10#、12#和14#商住楼,其中8#、10#、12#和14#楼为17层,其余5栋楼为32层。商住楼分布于场区北、西和东侧,沿街1层或1、2层为商业,3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评价要求商住楼底商不得用于建设餐饮、、洗浴等特种行业。 居民住宅楼:本项目规划建设8栋高层居民住宅楼(15#至19#、21#至23#)和1栋低层居民住宅楼。高层居民住宅楼均为18层、20#居民住宅楼为2层。 商业楼:商业楼均为低层沿街商业,分布于场区西侧和南侧,沿虹通大道和南侧规划城市道路布置。分别为1#、3#、9#、11#和13#商业楼。商业楼为一至三层,规划功能为服装、鞋帽等销售场所,评价要求项目建成后如商业场所服务功能发生变化,则应另行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较长,作业内容比较复杂,包括:高层商住楼、居民住宅楼和低层商业楼等建设,以及停车场和公厕等配套公建的建设等。 ⑴噪声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由于施工场地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这些机械的单体声级一般均在80dB(A)以上,且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设备交互作业,这些设备在场地内的位置、同时使用率有较大变化。据类比调查,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超标5-25dB(A),夜间超标15-35dB(A)。 ⑵大气污染因素 建设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石子、砖)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⑶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两种。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其水质与城市生活污水差别不大。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和居民住宅均为自主装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场地清理废渣、平整土地产生的渣土、地下工程挖掘土方、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⑸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866.5m2,为规划建设用地,现状土地全部为空地,部分占地堆存有建筑垃圾,区内零星分布有杂草、野蒿等植被。本项目施工营地、临时材料堆场、土方临时堆场等临时用地全部在项目占地范围内调配使用,不存在占地范围内的临时用地。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场地、道路开挖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破坏等造成的短期水土流失加剧,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 2.运营期 ⑴运营期废水污染 本次建设项目采暖由洪洞县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实现,居民炉灶燃料为市政管网供应的清洁燃料天然气,项目不设餐饮行业,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随着商住户入住会增加区内机动车辆,而加大汽车尾气污染;生活垃圾收集点恶臭污染。 ⑵运营期废水污染 本项目建成随着居民及商户入住后,在居民日常生活和营运过程会产生厨房含油废水、洗澡水、冲厕水、日常洗漱废水等;少量商业建筑排水,其废水主要包括日常洗漱废水、冲厕水和日常清洁废水等。另外还有采暖期的换热站排水和非采暖期景观系统排水,该部分废水为清洁废水,采用直排方式。 ⑶噪声污染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居民日常生活嘈杂声、区内汽车的交通噪声、室内外空调、电梯机房、风机以及各泵类等设备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人·d,本项目入住居民人数6888人,小区居民生活性垃圾产生量2514.12t/a;参照《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商业场所污染源分析,商业产生的垃圾按0.09kg/(m2·d)计, 本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为20864.73m2,垃圾产生量为685.41t/a。经计算,本项目建成后小区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产生量约为3199.531t/a。 除此之外,化粪池清淘还将产生的少量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⑴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场址北侧、南侧分别为洪洞县检察院、工商局和洪洞县人社局、广电大楼,距离分别为50m、25m和90m;东侧距离二层民房30m。并且由于本项目分期建设入住,为此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要结合场址周围敏感点及区内已建成居民楼的入住情况,采取减轻对周围关心点声环境的影响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①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 ②事先公告施工状况,以征得周围居民及附近工作人员的谅解; ③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④所有高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06:00-22:00),夜间禁止施工; ⑤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⑥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作的应尽量进入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围隔声障; ⑦高噪声施工尽可能远离周围敏感点布置,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对关心点的影响; ⑧对物料、土方等运输过程产噪的应严格控制,在两侧有居民区、办公行政单位的路段应限速,此外,物料装卸应规范作; ⑨建设施工期,项目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途径,并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以确保项目施工阶段的声环境要求。 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山西省环保厅【2010】136号文、临汾市人民临政办发【2010】29号和临政办发【2013】58号文相关要求:①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②施工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应做地面硬化处理;③禁止在施工工地围挡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④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必须建设车辆出入口喷淋、冲洗设施,并设置统一格式的环境保护监督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⑤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或临时绿化措施;施工场所要定期喷洒水,保持地面湿润,不起尘等。 ①施工场地 ◆施工时,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根据“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29号)、“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58号)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拟将施工场界采用砖体围挡,顶部设置造型,围挡高度不低于2.5m。环评要求围挡外侧环境要保持整洁,不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侧面无污迹、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挡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应超过围墙顶部(此措施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 ◆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场区内设立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场地尽量选在避风处,远离居民点布置,并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配置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同时要做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堆放不准超出场地围挡范围。 ②施工建设阶段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如下防尘和抑尘措施: a.土建施工时,场地周边必须的防尘屏应保留继续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补修。 b.工程开挖防尘: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尽量回填于低凹处,注意土石方挖填平衡。开挖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要及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c.砂石与混凝土等扬尘削减与控制: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d.交通扬尘削减与控制: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e.物料管理: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散装物料和渣土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和水流引起物料流失。建筑材料定点堆存,施工现场地面、道路及各扬尘点每天定时洒水抑尘,洒水对抑制扬尘具有显著作用。 f.施工道路要硬化,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g.洒水喷洒措施:洒水是常用的控制方法,洒水作用的效果,由使用频率而定,一般有效的洒水计划可减低50%以上的逸散性粉尘。但为了防治洒水过多导致场地水土流失,评价要求施工洒水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施工现场每天洒水2~4次,每次洒水时控制洒水水量,以每次施工场地表面不起尘为准,派专人负责,严禁出现因洒水导致水土流水到施工场地外的情况。 h.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的措施。 ◆物料及土方运输污染防治 a.施工单位或土石运输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门核准的运输路线运行,本项目建设单位有责任对运输车辆的线路进行监督,不得图便利自行选择其他线路。在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场,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清洁。 b.施工工地道路要铺设石渣路面,工地出口处要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c.运输车辆不得超载,物料运输采用散装物料时必须加盖蓬布运输;合理控制车速,并尽可能避免交通高峰期运输,避免因大风天气和路面颠簸的撒漏。 d.对于运输过程产生的撒漏,本项目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均有责任对其进行清理,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对运输整个线路分段并派专人负责,保证撒漏得到及时有效的清理。 ◆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项目规划地表功能要求及时进行绿地的建设及地表植被的恢复;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并合理处置。 项目建成随着绿化工程完毕后,场区内商业地块绿将达标30%、居住地块绿将达到35%,高于现状土地绿化面积。 此外,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警告,督促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要求。 ③施工营地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食堂燃料使用市政管网供应的清洁燃料—天然气,并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率大于75%。施工营地采暖使用集中供热,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阶段扬尘防治措施见表1。 表1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表

污染源 防治措施
场地填平阶段 场地清理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
垃圾堆放 设置在围挡设施内并且及时清理
土方运输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
施工建设阶段 场地开挖 洒水抑尘
物料堆存 地面硬化、建立材料堆放场或材料仓库,细颗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加盖篷布
混凝土搅拌 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运输扬尘 规范运输路线、施工区运输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限载等,避开清凉寺及人口密集区

⑶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期的废水特点,评价要求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再蒸发外逸,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因水量较小,故废水排放量小,可以不需专门处理。 ②石料冲洗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应设置两级串联废水沉淀池(防渗结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地面浇洒,禁止废水乱排。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营地设置在项目占地范围内,施工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餐饮废水等,应在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防渗结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汇入西侧的虹通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洪洞县晟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⑷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①清场废物应及时清运至洪洞县统一规划的废弃建筑材料场统一堆存。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表土使用。不适于土地利用的表土可供附近填筑低凹地,或作其他用土。 ②施工弃土处置:地下车库的挖掘弃土除部分用于车库库顶的回填外,其余全部运往洪洞县规划的渣土场或售给其他需要的施工场地。 本项目不设取、弃土场,项目产生的废弃土方由渣土车辆拉走(运输加盖蓬布),统一运至洪洞县规定的废弃渣土场堆存,该渣土场由统一管理。 ③施工生产废料处理: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洪洞县规划的建筑垃圾场。 ④施工生活垃圾处置:施工垃圾集中设置垃圾桶,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由专用闭密车辆运至洪洞县规划的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⑤居民因装修、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并定期送洪洞县规划的建筑垃圾场。 为防止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沿途遗洒及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外运要用专用密闭车辆或车顶加盖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⑸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施工特征及场地现状情况,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加强对开挖、土方堆存等影响环节的影响控制,随着施工结束,本项目按规划功能,对区内道路硬化和地表绿化后,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植被覆盖率将有所提高。 2.运营期 ⑴运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合理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远离居民经常活动场所,加强地下车库通风换气频率达到6次/小时,通风口避开涡流区后,地下车库尾气影响不明显;加强地面车辆停靠管理和垃圾清运管理等措施,物业制定垃圾的清运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规划的垃圾场统一处理等后,项目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⑵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随着居民及商户入住后,在居民日常生活和营运过程会产生厨房含油废水、洗澡水、冲厕水、日常洗漱废水等;另外还有少量商业建设筑排水,其废水主要包括日常洗漱废水、冲厕水和日常清洁废水等。 项目各项废水经场区拟建化粪池停留后依托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洪洞县晟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有污水处理厂标准(A等级指标CODcr 500mg/L、 BOD5350mg/L、SS 400mg/L、氨氮45mg/L、动植物油100mg/L)要求。 小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的建设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日常管理中要保证化粪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和停留时间,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对化粪池要加强管理,及时清掏。 场区内化粪池、污水收集管网等均采取防渗措施,也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⑶噪声环境影响措施 ①绿化是降噪的有效手段,在场区整体绿化中,加强合理的隔声绿化结构设置,可有效降低区内及区外噪声影响; ②加强对进出小区车辆的管理,避免出现混乱状况,减少车辆在区内道路的行驶时间,规定区内禁止鸣笛,并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 ③加强对各种电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封闭措施,水泵、消防泵、抽排风机等布置在地下室的设备间内,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 ④小区燃气调压站设备均设置在单独室内,室内应设置隔声材料,远离小区居民住宅布置,避免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 ⑤居民区及商住楼等场所内不得小商小贩进入,禁止商业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居民楼内不得设置商铺、、餐饮等高噪声服务业; ⑥设立宣传牌,引导小区文明运动,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⑦高层建筑的外装饰面选择非金属材料,以减少对噪声反射的介质; ⑧小区居民商住楼底层商铺为商品零售服务,商住楼底商不设餐饮、洗浴等特种服务业,可以避免对居民住宅的影响。 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加强场区内的绿化带的管理,确保绿化林的成活率,通过绿化吸声减噪。本次建设项目各类噪声经采取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对居民住宅及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也可限度的减轻外环境交通道路噪声对小区居民声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控环境影响 本小区生活垃圾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主要成分包括厨房余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碎片、砖瓦渣土以及废家什用具等;商业场所产生的废包装、废纸及普通生活垃圾等。 小区建成后拟在场区内的单元楼下设置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箱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为了确保生活垃圾不影响场区景观,项目将设置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并在场区设置1处垃圾收集转运点,将垃圾箱收集的垃圾及时转入环卫部门专用箱式垃圾车转运出场区。 环评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应制定专门的垃圾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由专用封闭式垃圾车收集运至洪洞县规划的垃圾场内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化粪池清掏产生的少量污泥可作为农田的有机肥料综合利用,不外排。 4.环评结论 城市商住小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场址选址和布局合理、对区域的环境影响不明显、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放、总量控制指标对项目建设不构成制约、公众对项目建设均持支持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请于本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公众如认为必要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索取信息时,公众应明确所要索取补充信息的类型,并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⑴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⑵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张贴公告、个别走访等的方式,对项目附近直接相关者、具有代表性的居民和办公行政单位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汾茂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35746918。 环评单位: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357-2258744; 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 邮政编码:041000; 传 真:0357-2258744; 电子邮件:lfhbyjs@126.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且信息未经网优设备网证实,仅供参考。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