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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8/28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8/28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公众参与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复核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
建设单位: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辛养社区西部工业园
项目概要: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于2005年投产,分别于2005年、2007年进行扩建,主要从事生产电脑散热片、电脑散热器、电脑散热风扇、塑胶产品、电脑周边及网络周边产品和新型电子元器件、通讯散热产品及其它新型散热系列产品、LED相关产品、汽车零配件。由于原料供应变更及产品要求提高,建设单位对产品工艺流程进行调整,取消了电脑散热片的铝件除油清洗工序,全部委外处理,并对废水处理设施及回用系统进行重新调试,废除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新增一套碱液喷淋设施处理酸性废气。本项目总投资21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部工业园 联系人:孟凡新 联系方式:0755-336688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眉 联系方式:020-83650397 电子邮箱:guohuanzixunbu@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9号广湾商务港1705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调整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有:①散热器铜管除油清洗产生的碱性废水及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u;②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碱液喷淋水;③配套的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缩水,含有少量的COD、SS,属于清下水;④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BOD、NH3-N、TP等。
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有酸性废气、打磨粉尘、焊烟以及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主要为铜管清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
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线的圆切机、剖机、冲床、打磨机、干燥机、水泵、通风设备等。
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切削油、废二氯甲烷、废水处理站污泥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铜管清洗废水及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经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冲厕用水及厂区绿化,其余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宝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缩水属清下水,部分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及冲厕用水,其余排放。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产生的酸雾废气采用新增的碱液喷淋系统处理达标后楼顶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焊烟以及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在楼顶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调整不涉及主要噪声设备,原项目已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全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和处置。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法规,符合深圳市的环保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量控制具有可作性、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三同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附近的居民点等地张贴公告,并在公众网站上进行公告。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征求公众意见日期为信息公开后10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奇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复核报告初稿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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