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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9/11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9/11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2005年10月20日“《关于对〈交城县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的批复意见》(晋煤整合办审[2005]2号)”中,批准由整合前的香源沟煤矿、香源沟煤矿新井和香源沟煤矿二坑整合为香源沟煤矿,整合后更名为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公司。2013年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2021220123092,有效期2013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2日,批准开采2、3、4、8、9号煤层,井田面积为8.8261km2,开采深度由+950m至+650m标高,生产规模0.45Mt/a。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10]81号文件《关于山西汾西正通煤业有限公司等五处矿井增加矿井产能的批复》,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产能由0.45Mt/a提升到0.90Mt/a。2012年7月2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函 [2012]52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生产规模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由0.45Mt/a提升至0.90Mt/a,并按要求更换采矿证。2013年11月山西省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以吕国土资行审[2013]30号“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矿区范围的审查意见”和吕国土资行审[2013]31号“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矿区范围的审查意见”对原交城县香源沟(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主井井筒井底车场布置在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因此进行变更井田范围进行了批复,批复后,矿井井田面积9.093km2,开采深度由+950m至+650m标高。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 大气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锅炉房 本项目不设锅炉房,热源由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工业场地内设置换热站。 2、储煤扬尘 本工程原煤储存采用筒仓,可以满足储存的需要。 2.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1、井下水处理 矿井正常涌水量837m3/d,涌水量1364m3/d。矿井工业场地建有一座井下水处理站,选用型号为FXZ—50的净水器两台,处理能力为50m3/h。处理后的井下水部分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部分排放。 2、生活污水处理 工业场地生活排水量186.63m3/d,选用MDS—5型地埋式综合污水处理设备两台,每台处理能力5m3/h。采用二级生物处理 3. 固体废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分析 矿井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井下掘进矸石、锅炉房炉渣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全年排放分别为掘进矸石8kt,手选矸石4kt,锅炉房炉渣373t,生活垃圾106t,全年固体废物总排放量为12489t。 4.噪声及防治措施分析 矿井的噪声均属于设备噪声。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通风机、坑木加工电锯、泵房等产生的运行高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控制: 1、在总平面布置时,按功能分区,将产生高噪声设备与办公楼等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并利用绿化带隔挡噪声传播; 2、对一些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等,在排出管上装消声器,在扩散器内装吸声材料,并设密闭值班室; 三、效益分析 1. 本工程的建设在促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发挥积极的作用。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2)带动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 (3)增加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 (4)减少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的形象。 2. 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将排放污染物,给项目所在区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为了减轻环境污染,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措施,在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保护的同时,也获得了环保效益。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生产工艺和各项指标均符合当前煤炭开采生产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拟采用以下两种: 1、发放调查表60份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意见。 2、开座谈会,征求公众、专家以及单位管理部门的意见。 3、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天内,如公众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内,向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的补充信息. 七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51-8371374 建设单位: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科长 联系电话:0354707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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