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骏亚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精制10万吨甘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精制10万吨甘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4969.28万元,占地面积39861.51m2,总建筑面积2748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将95%的粗甘油经过精馏等一系列过程生产为99.5%的精甘油,其生产能力为10万t/a。
投资总额:14969.28万元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季桥镇境内纬二路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表现为精馏不凝气和导热油炉烟气;污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吸收装置排水、实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初期雨水。噪声主要为蒸馏釜、真空泵、脱色釜、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噪声以及废气处理风机、冷却塔等公辅工程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釜残、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瓶)及生物质导热油炉灰渣。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吸收装置排水、实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初期雨水。其中循环冷却水作为清下水排放,其余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后接管入明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2)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精馏不凝气,拟采取喷淋水吸收处置措施,再经15m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生物质导热油炉烟气拟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再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强不大,通过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噪声增加值不大,仍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釜残、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瓶)及生物质导热油炉灰渣。釜残、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生物质导热油炉灰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瓶)由供应商。上述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本报告书所作各项评价内容表明:本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有较高的社会效益;项目选址基本可行;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水、气污染物、噪声可基本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对评价区域环境污染影响不明显,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率较高。因此在下一步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安骏亚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季桥镇境内纬二路南)
联系人:李总 电话:13732697005
环评单位: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 :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
联系电话:0517-83658867 Email:942650319@qq.com
联 系 人: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