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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锦绣华府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9/2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9/2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地理位置 洪洞县创新玖隆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的洪洞县锦绣华府,位于洪洞县虹通南路东侧,城东路北侧,总占地面积70235.6m2。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了项目第11号、第12号地块的勘测定界图;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了项目第11号、第12号地块的用地指标说明,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2、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概况 洪洞县创新玖隆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的洪洞县锦绣华府总建筑面积2466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8262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9831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06平方米,商业总建筑面积28142平方米。小区拟建20栋住宅楼,楼层有11F、18F、26F,商业楼为沿街面底商建筑,楼层为2、3层,配套服务用房一栋,楼层为2层。小区拟建半地下停车库、立体机械库,地上立体停车位总共140个,地下车库298个停车位,地下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 主要工程内容 ⑴ 住宅楼、商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 ⑵ 配套的天然气调压柜、换热站、供电、供排水等工程; ⑶ 地下车库、立体机械车库、景观、照明及绿化; ⑷ 总图工程。 建设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70235.6,总建筑面积246662m2。 地上总建筑面积228262m2,其中住宅面积198314m2,商铺面积28142m2,公共服务配套用房1806m2。 地下总建筑面积18400m2,主要为半地下车库、机械立体车库的建设。 另外项目拟建设施工营地一个,项目区内靠南侧设办公、食堂等,建筑面积约800m2。 施工期平均施工人数为200人,高峰期施工人数500人。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噪声及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不同阶段、不同场所、不同作业性质产生不同的噪声。本工程施工期作业内容比较复杂,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建设;停车场、绿化带的建设;工程管线(给水、排污、燃气)的铺设。因此参与施工的机械几乎包括了各种建筑施工作业的机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 对工程的施工噪声应加强控制,避免产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声污染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 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 ⑵ 事先公告施工状况,以征得周围居民及附近工作人员的谅解; ⑶ 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⑷ 在施工阶段采用商品砼,避免搅拌机噪声污染; ⑸ 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夜间禁止施工; ⑹ 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方,保证施工场界达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作,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⑺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⑻ 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作的应尽量进入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围隔声障; ⑼ 建设施工期,工程和有关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途径,并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以确保工程施工阶段的声环境要求。 大气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地块地势较为平坦。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填平阶段地表清理、土方运输产生的扬尘及路面起尘;建筑施工阶段开挖的土方堆放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产生的扬尘污染;装修期间将产生大量的废气,影响室内空气环境。 环评要求本项目建设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参考山西省环保厅【2010】136号文及临政办发【2010】29号文及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13】58号相关要求。采取以下防尘措施: ①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② 施工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应做地面硬化处理; ③ 禁止在施工工地围挡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④ 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必须建设车辆出入口喷淋、冲洗设施,并设置统一格式的环境保护监督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⑤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或临时绿化措施;施工场所要定期喷洒水,保持地面湿润,不起尘等。 1、场地平整阶段 ⑴ 施工时,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⑵ 项目施工场界采用砖体围挡,顶部设置造型,围挡高度不低于2.5m。环评要求围挡外侧环境要保持整洁,不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侧面无污迹、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挡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应超过围墙顶部(此措施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 ⑶ 场区内设立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场地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配置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同时要做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堆放不准超出场地围挡范围。 2、施工建设阶段 ⑴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 土建施工时,场地周边必须的防尘屏应保留继续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补修。 ② 工程开挖防尘: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尽量回填于低凹处,注意土石方挖填平衡。开挖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要及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③ 砂石与混凝土等扬尘削减与控制: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运输车辆应用篷布遮盖运输物料,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 ④ 交通扬尘削减与控制: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⑤ 物料管理: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和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建筑材料定点堆存,施工现场地面、道路及各扬尘点每天定时洒水抑尘,洒水对抑制扬尘具有显著作用。 ⑥ 施工道路要硬化,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⑦ 洒水喷洒措施:洒水是常用的控制方法,洒水作用的效果,由使用频率而定,一般有效的洒水计划可减低50%以上的逸散性粉尘。但为了防治洒水过多导致场地水土流失,评价要求施工洒水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施工现场每天洒水2~4次,每次洒水时控制洒水水量,以每次施工场地表面不起尘为准,派专人负责,严禁出现因洒水导致水土流失到施工场地外的情况。 ⑧ 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采取以下措施: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 ⑵ 物料及土方运输污染防治 ① 施工单位或土石运输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门核准的运输路线运行,本项目建设单位有责任对运输车辆的线路进行监督,不得图便利自行选择其他线路,并符合洪洞县要求,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根据本项目场址附近具体情况,项目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可选择滨河西路,施工时运输车辆采用带盖专用车辆、使用敞蓬必须加盖蓬布,避免运输过程土方和散装物料洒落,产生二次扬尘。 在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场,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清洁。 ② 施工工地道路要铺设石渣路面,工地出口处要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③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物料运输采用箱式运输车进行散装物料的运输;合理控制车速,并尽可能避免交通高峰期运输,避免因大风天气和路面颠簸的撒漏。 ④ 对于运输过程产生的撒漏,本项目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均有责任对其进行清理,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对运输整个线路分段并派专人负责,保证撒漏得到及时有效的清理。 ⑶ 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项目规划地表功能要求及时进行绿地的建设及地表植被的恢复;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并合理处置。 项目建成随着绿化工程完毕后,场区内绿将要达到规划条件要求的绿化系数。 此外,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警告,督促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要求。 3、装修阶段 ⑴ 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达到《天然石材产品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 ⑵ 装修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这是降低造成室内污染的根本。 4、施工营地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食堂燃料使用液化气,并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率大于85%。施工营地采暖使用电暖,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 废水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种,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其水质与城市生活污水差别不大。 针对上述不同的废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 混凝土养护废水: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再蒸发外逸,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因水量较小,故废水排放量小,可以不需专门处理。 ② 砂石料冲洗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应设置两级串联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地面浇洒,禁止废水乱排。 ③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餐饮废水等,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期洒水抑尘。 另外,施工营地内应设置移动厕所,厕所产生的粪便,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平整土地产生的渣土、地下工程挖掘土方、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各固体废物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① 清场废物应及时清运,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不适于土地利用的表土可供附近填筑低凹地,或作其他用土。 ② 施工弃土处置:地下车库的挖掘弃土除部分用于车库库顶的回填外,其余全部运往洪洞县规划的渣土场或售给其他需要的施工场地。 本项目不设取、弃土场,项目产生的废弃土方由洪洞县环卫部门专用车辆拉走,统一运至洪洞县规定的废弃渣土场堆存,该渣土场由统一管理。 ③ 施工生产废料处理: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洪洞县规划的建筑垃圾场。 ④ 施工生活垃圾处置:施工垃圾集中设置垃圾桶,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由专用闭密车辆运至洪洞县规划的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⑤ 居民因装修、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送至洪洞县规划的建筑垃圾场。 为防止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沿途洒落及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外运要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次建设项目采暖由集中供热工程实现,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居民生活炉灶的餐饮废气、机动车辆尾气等。 ⑴ 本次建设项目居民炉灶燃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小,由专用烟道排空,对环境影响较小。 ⑵ 小区应注重加强场区道路的绿化、车辆入库及停靠管理,减小车辆在路面的滞行情况。 ⑶ 避免生活垃圾日久产生的恶臭影响,要求小区做到日清日运,每天定时送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车辆。 运营期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随着居民及商户入住后,居民在日常生活过程会产生餐饮废水、洗澡水、冲厕水、日常洗漱废水等;另外还有少量配套公共设施和商业建设筑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排入汾河,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体及汽车鸣笛和社会噪声等,降噪措施如下: ⑴ 机械动力设备噪声 ① 换热站及水泵房的泵类噪声级一般在75-85dB(A),泵类设备均设在地下室的单独隔声间,并要求在设备安装时采用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声垫; ②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停电时,将启动备用发电机,发电机的声压级一般在90dB(A)左右,因此发电机应设置单独隔声间,并设置减振基础,降低噪声影响。 ⑵ 加强小区管理,保证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通畅。 ⑶ 社会噪声 ① 居民区内禁止小商小贩进入,禁止高音嗽叭的使用;商业及等高噪声服务业应该设隔声门窗,墙壁敷设隔声材料; ② 设立宣传牌,引导小区及营业场所顾客文明活动,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固体废物 本次建设项目建成居民入住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和居民的生活垃圾。采取的防治措施为: ⑴ 生活垃圾 居民住宅楼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小区内每个楼前将设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每天由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的垃圾车收集运出至规划的垃圾场内统一处理。 ⑵ 商业垃圾 垃圾主要是指商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商品包装废弃物,多为纸箱、塑料、木箱等可回收材质,这一部分管理者负责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与小区生活垃圾一起交由洪洞县环卫部门的垃圾车,不外排。 环评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应制定专门的垃圾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由专用封闭式垃圾车收集运至洪洞县规划的垃圾场内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请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项目场址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参与的形式、时间 ⑴ 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⑵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10月10日。期间以公开的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的指定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对环评报告书的意见看法。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洞县创新玖隆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35777302。 环评单位: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357-2258744; 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 邮政编码:041000; 传 真:0357-2258744 电子邮件:lfhby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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