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优fengj.com
搜索
服务热线
首页 > 拟建项目 > 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场地平整工程
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场地平整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11/1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11/1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四川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招标编号:44062014093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东南污水处理厂改(迁)建工程 已取得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的 立项备案证,备案证号为40605462010550 , 项目为 佛山市南海区美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场地平整工程为该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区《东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作会议纪要》([2014]72 号)文件精神,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场地平整工程由 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建设资金由 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承担。 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场地平整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场外运输及排放,土石方量约679861 立方米。本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3794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3548 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包含 东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含爆破),清运,平整标高按设计图纸指定标高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招标规模:本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794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3548 万元。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投标限价为 32,215,614.49元(含暂列金额 2,800,000.00 元) 。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即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达到合格标准。 因工程施工场地距原东南污水处理厂、南海区看守所、贵广南广及佛肇城际铁路的施工场地较近,且本工程施工方案涉及爆破施工,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该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P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接受独立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为主办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必须由 1 家符合本资质要求①的单位及 1 家符合资质要求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为独立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7 00 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7 00 万元,联合体协办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3 5 0 万元。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4、具有有效营业性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

4.5.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年度考评结论为 C 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 2012 〕 24 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 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 二 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 即 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完成过符合以下 2 个条件的业绩:

( 1 )曾独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或以上公开招投标的单项工程造价 2500 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或以上的 土石方 工程业绩;

( 2 )曾独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或以上公开招投标的单项工程造价 4 00 万元(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或以上爆破工程业绩。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 1 项施工业绩能同时符合上述业绩要求,那么只需提供 1 项施工业绩即满足要求;否则应至少提供 2 项分别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业绩。

②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上必须含有中标时间、中标金额、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名称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的建设工程交易或公共资源交易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的建设工程交易或公共资源交易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 、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清楚注明业绩的工程造价,工程业绩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信息的工程所在地交易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或当地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1 、 2012 、 2013 )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 1 ,企业负债率不得大于 70% ,注: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要求提供2011 、 2012 、 201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核对。

4.11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要求

4.11.1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11.2 施工员:至少 2 名, 具有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合格证书 ;

4.11.3 专职安全人员: 至少 2 名,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4.11.4 拟投入到本工程的上述 4.11.1 - 4.11.3中所有人员 (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 ) 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上述人员购买的近半年(即购买社保时间为 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不得异地重复购买。

4.12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 限度的主要设备要求 )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0 m 3 以上挖掘机

10

220 kw以上推土机

6

25t以上自卸汽车

40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 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 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 2014 年 10 月 22 日~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6 时 30 (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

交易联系人: 周 少华 咨询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 81234973转 832 传真:0757- 81234971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 农商银行 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 ) 缴交报名费(现金缴款) 后 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收款人账号: 80020000003830575 ;③收款人开户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 ;④款项来源: 东南处理厂平整工程 ;⑤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800 元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

方式 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在开标后5 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三楼( 311 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6.投标担保金

80 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须知》。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指定开标室(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 )。

7.3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前将对 法定代表人 的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 号 地 址: 桂城天安数码城二期802 室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0757-86678653 电 话: 0757-81234973转 832

传 真: / 传 真: 0757-8123497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14 年 月 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且信息未经网优设备网证实,仅供参考。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