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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建设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11/21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11/21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江苏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建设工程 已经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外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亭湖区行政西侧331省道北侧。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 省优

 

4.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2月20日。

 
 

5.工程规模: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幕墙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总造价约为1100万元。本次招标含玻璃幕墙、石材干挂、铝单板墙面、金属格栅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411069122143527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外装饰工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幕墙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总造价约为1100万元。本次招标含玻璃幕墙、石材干挂、铝单板墙面、金属格栅窗等。 11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装饰装修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09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室外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中幕墙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达850万元及以上(室外幕墙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额中不含消防、弱电、空调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造价)且质量获合格及以级的室外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时提供的施工业绩须经业绩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

【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同时建筑面积或造价指标需在上述原件之一中明确反映(如上述原件中均未体现工程造价指标的,则投标时须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招标备案可为合同加盖备案章或中标通知书中有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备案用章。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2名)(根据项目规模及相关规定配备)】等不少于6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5月— 2014年10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此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至 2014年11月25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5.00 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1 )本工程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壹百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 帐号: 32001735136059966999 ,联系电话: 0515-88587321 ),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若投标人为年度诚信保证金缴纳单位,在年度诚信保证金有效期内,可用年度诚信保证金抵缴,具体执行盐招办发【 2012 】 3 号文。
( 2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3 )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投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 4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 10% ,中标结果公示后十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十一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 5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 90% ,其余的 10% 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 6 )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 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0.7项规定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0.8项规定
项目部成员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 . 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3 . 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4 . 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 “ 合同条款 ” 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 “ 工程量清单 ” 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1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
2 、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 100 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
中的一个价和一个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价和二个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价和一个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价和二个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Q2<35%;K1的取值范围为97%~98%;K2的取值为 94% (建筑工程为95%,装饰、安装为94%,市政工程为93%,园林绿化工程为92%,其他工程94%,招标人根据工程类型选用。)Q2、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值和一个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值和一个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以上Q1、Q2、K1、K2均为百分数,其分子取值均为整数。
二、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0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办公楼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谢竹林 联 系 人: 姜正娟
  电 话: 0515-88239416 电 话: 0515-89803201
  传 真:   传 真: 0515-8980330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tz1088@163.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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