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鑫建钢材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钢材加工项目(下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钢材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中段(官埭变电站西侧)南侧厂房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鑫建钢材有限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龙湖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5年4月10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以汕环龙建〔2014〕55号批复汕头市鑫建钢材有限公司钢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主要是从事钢材加工,年产冷轧带肋钢筋2万吨,厂区占地面积1875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噪声: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车间采取密闭隔声措施减少对外界影响。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经济综合楼四楼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传 真:0754-88267729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