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电杆工程施工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4】37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电杆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芙蓉区支路二十六范围内
(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已有的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成电杆项目,合理价经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投资评审审计后的造价为:948342.00元。
(4)招标范围: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电杆工程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30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拟参照芙政发〔2013〕7号文中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评标程序详见附表二。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类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相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年02月至2015年04月)在投标人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其他要求:
1)长沙市人民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韭菜园支行
帐 号:43001780661050002342-0678
开 户 名: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③到账截止时间:必须在2015年05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2015年05月25日下午17:00时之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均无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电杆工程”。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门户网站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5日至2015年06月01日登录芙蓉之窗下载招标公告、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8、合理价:
本项目合理价经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投资审计审定金额为:948342.00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公布的合理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2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芙蓉区0729会议室
10、本项目不编制投标文件,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安全员还须提交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劳动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2015年02月至2015年04月)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9)省外企业已备案的《入湘登记证》;
(10)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入湘登记证》及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如果证照因、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1)投标承诺;
(1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13)授权委托书;
(14)法人承诺书:
(15)开标一览表;
(1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7)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注:以上(1)至(10)项资料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11)至(17)项资料见附表一。
11、其它
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资料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12、图纸、合理价(含清单)见附件。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94807
支路二十六高压电塔改电杆工程附件.doc合理价.zip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