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手拉葫芦(一期45万台手拉葫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手拉葫芦(一期45万台手拉葫芦)项目建在衢州市衢江区大洲工业功能区横路乡童何村,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总投资29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于2014年上报了《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手拉葫芦(一期45万台手拉葫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衢江环建【2014】2号)。目前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要求,批建基本相符,并落实了以下环保设施和措施:
废水:实施了清污分流,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废气经处理后各排放口均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固废:实行了分类堆存处置并基本落实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
管理: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记录了管理台帐并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清下水及雨水排放口出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磷酸盐等各项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废气经处理后各排放口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中型规模标准限值。
3、噪声。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公司固废基本实现了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9日,在此时间内公众可以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38695
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