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校舍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SYZB2015-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校舍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松宁发改[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建设资金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校舍工程;教室建筑面积:852.52㎡;运动场面积:6036㎡;工程造价约:2330788.00元;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江区大洼镇;
2.3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8月 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10月 12 日,总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量;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6 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手续)。
3.7 本工程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3日至 2015年7月1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在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8月6日 11时00分,地点为 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票据;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小学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3894982388
招标代理机构: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8-2137430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