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Z2015-23
招标标题: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下餐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下餐厅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下餐厅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300㎡;
二、工程地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下车库;
三、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7)拟派本项目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五、资格审查:即报即审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的原件,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金额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下午5: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元/套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3:00
递交标书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2:30-3:00
递交标书、开标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招标单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闫芳
联系电话:0472-5199098转811
传真:0472-5199095转806
2015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