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拟对学生食堂热能设备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HY2015-0701
二、招标项目:学生食堂热能设备改造工程
三、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非蒸汽发生器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或授权销售许可。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相关类似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成都设有办事处或者分公司,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要求:1、2证明材料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 22 日—2012年7月28 日,每天0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
单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售价:150元/份/包,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28)88459565
联系人:帅老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 4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议室。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