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9月22日拟对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397.08万元,新建一套500吨/年高纯氯气生产装置、一套1000吨/年高纯氯化氢生产装置和一套1000吨/年医用级氯化氢生产装置。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质收集,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生产废水汇同电化厂A类酸碱废水经电化厂清污分流装置均质化处理后,送入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直接送入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包装区及装置区产生的氯气、HCl经两级碱喷淋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噪声:把好设备选型关,注意选择噪声较小的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如真空泵、风机等采用消声、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使其正常情况下运行。固废: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联系人: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