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裕采G2015G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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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六安市裕安区2015年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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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六安市裕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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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扶贫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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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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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在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汪家畈村等七个贫困村建设7个60kW村集体光伏电站,在罗集乡陈墩村等20个村600户实施3kW分布式到户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约1845万元。具体选址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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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采购法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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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见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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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 |
标段数 |
2个,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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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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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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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地点:裕安区行政四楼西侧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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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采购 |
联系电话 |
0564-3301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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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裕安区采购报名需提供核查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请报名单位自行至裕安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报名(审查)登记表,报名时递交。 |
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 项目时间:2015/10/3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项目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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