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XGS-2015-LYZC021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维修改造工程,以由辽源市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126号、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为辽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标段:食堂及教学楼维修工程;
标段:硬覆盖及供热管道等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为:辽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院内(原市第十二中学);
4)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总工期166日历天;
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总工期197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专业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2014]6号文件)。
6) 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 、二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各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网、辽源市人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
联系人:赵校长
电 话:186437481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洪菲
电 话:0437-323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