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2日拟对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巨化工业遗存项目一期环境影响
登记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巨化工业遗存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包括:焦炭棚建筑改造加固,焦炭棚周围景观设计,焦炭棚室内设计,焦炭棚及其周围市政设计。建成后将作为展示与教育示范基地场所供人参观体验。建筑总用地7647.2平方米(11.47),总建筑面积3123平方米。总投资688万元,其中土建4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万元。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间的主要环境问题:
原有建筑物拆除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纳入巨化集团公司的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地点远离居民区,环境噪声没有影响。
运营期间的主要环境问题:
污水主要为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系统。一期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点,定时、分类清运垃圾,纳入整个集团公司的垃圾处理系统。
联系人: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