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将乐县禊里矿区年开采1.0万吨石英(钾长石)矿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将乐县光明乡禊里村,矿区面积约0.1258km2,矿山从2001年一直断断续续的开采至今,总采空量约为21.22万吨(石英矿物量12.48万吨,钾长石矿物量7.69万吨)。扩建项目开采规模为年开采1.0万吨石英(钾长石)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服务年限9年,属采矿证延续项目。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光明乡禊里石英长石矿,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目前,福建省将乐县禊里矿区石英(钾长石)矿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已由相关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在此基础上,将乐县光明乡禊里石英长石矿于2012年10月11日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福建省将乐县禊里矿区年开采1.0万吨石英(钾长石)矿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光明乡禊里石英长石矿
地址:将乐县花园新村48幢花园酒店802室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3205989777
电子邮箱:284501074@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74幢 邮编:365000
联系人:吴高工
联系电话:0598-8288062
电子邮箱:90806135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土壤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施工期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将乐县光明乡禊里石英长石矿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