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烧结砖厂项目
项目地点:张湾区汉江口街办凤凰村
建设单位名称:十堰市金凤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十堰市金凤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张湾区汉江街办凤凰沟村的土地,投资1000万元在张湾区汉江街办凤凰沟村建设烧结砖厂,形成年产3600万块砖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仓库及辅助设施(如道路、围墙、护坡、绿化及场地平整等)的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项目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废气:本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砖块自燃产生的废气等。车间各设备均自带袋式除尘器,窑炉要求安装脱硫除尘设施。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对各种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分布,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同时采用厂房隔音。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规定的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各种固废综合处置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对周边环境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在确保各项污染控制设施日后的正常运行后,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四周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金凤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联系电话:13297168885)
五、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719-86759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项目选扯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