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178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县徐家庄金达彩印厂
法人代表:张金虎联系人:张金虎联系电话:13905829602
通讯地址:德清县禹越镇商益街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联系电话:8830591
三.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只彩印包装纸盒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禹越镇商益街
行业类别:包装印刷业(C2312)
建设规模:年产300万只彩印包装纸盒
五.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介如下:
以白板纸、瓦棱纸、兰芯纸为主要原材料,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切纸、印刷(本项目不制版),完成印刷后,在印刷面复膜、裱瓦楞,放入压痕机压出折痕(压痕模具外加工),再经过装订、糊盒、检验后,即得成品。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禹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预计对终纳污水体――大东港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为印刷过程中、印刷机擦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该废气主要为低碳链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类计),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在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总量控制:
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NH3-N两项。本项目营运期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禹越镇污水处理厂,由于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无需进行总量替代削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县徐家庄金达彩印厂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示时间
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电话: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电话:8072471
禹越镇电话:8469313
东港村电话:8351357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