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217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县创辉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钟明 联系人:范钟明 联系电话:13738217677
通讯地址:德清县禹越镇钱塘村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
联系人:费羽凯 电话:0572-8084012 邮编:313000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只纸箱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禹越镇钱塘村
行业类别:造纸和纸制品业(C22)
建设规模:年产50万只纸箱
五.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分为纸箱和内衬两个部分,生产时先将外购的纸板用印刷开槽机进行印刷开槽,然后用钉箱机钉箱后即为纸箱;将外购的纸板进行分切后即制得内衬,内衬和纸箱成品进行包装后即为成品纸箱。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禹越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印刷废气可加强车间通风进行强制扩散,预测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无影响。
③ 噪声
印刷开槽机等设备加设减振垫,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保证夜间不生产,然后在基本保持车间封闭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的预测值也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④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废抹布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禹越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Cr、NH3-N、TP排入自然环境的量分别为0.0022t/a、0.00038t/a和0.00004t/a。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建设单位与污水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可作为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加强营运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各类污染源并做到达标排放, 另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其营运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项目方应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分析,德清县创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纸箱项目在德清县禹越镇钱塘村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县创辉包装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 电话: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德清禹越镇 电话:846502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