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年产120万t煤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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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吉林省梅河口市红梅镇 |
建设规模 |
年采120万t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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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保厅 |
总投资额 (万元) |
26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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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崔连生 |
电话 |
867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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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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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煤矿二井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红梅镇境内,位于梅河口市215°方位约15.0 km处,梅河煤矿二井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2′18.3″~125°35′04.5″;北纬42°22′53.8″~ 42°24′24.4″。该矿现生产能力为120万t/a,由于矿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要到期,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及资源条件,仍维持现有生产能力,因此确定矿井生产规模为120万t/a。为地下开采方式,采用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设计可采储量为1981.2kt,矿井服务年限:1.2a 。 项目的运营将对周围环境起到一定负面影响。锅炉燃煤烟气、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矿井涌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的排放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井下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塌陷对矿区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在采取一定环保措施后,其影响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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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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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上、下除尘,洗煤厂用水,余量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海龙水渠,终汇入辉发河。 ②本项目两台锅炉(冬、夏及各用1台),夏季用锅炉房的除尘器更换为除尘效率不低于90%的除尘器,将锅炉烟囱高度提升至30m;冬季用锅炉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处理后经40m高烟囱排放;同时在产尘较多的部位辅以必要的喷雾洒水降尘;采取半封闭储煤棚,并设置喷淋装置等降尘措施,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③项目现有产噪设备主要为通风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采用现有的低噪声设备和减振、消声、隔离间处理措施。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④本项目制定了矸石山治理方案,对现有矸石山外运治理,产生的炉渣全部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垃圾场统一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⑤对可能形成沉陷区内受损农田和林地进行复垦;具体办法按照《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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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件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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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0431-8996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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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年产120万t煤炭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现状评价
3、建设单位: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
4、建设规模:年产120万t煤炭。
1.2建设项目的地点
梅河煤矿二井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红梅镇境内,位于梅河口市215°方位约15.0 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2′18.3″~125°35′04.5″ ; 北纬42°22′53.8″~ 42°24′24.4″。梅河煤矿二井的主要交通干线公路有两条:一条是沿沈吉铁路的沈梅公路,另一条是纵贯井田北部的矿区公路,交通极为方便,
1.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现状评价项目,运营生产均利用现有的生产系统,不需要新增设备及井巷工程,依据我省目前有关行业政策及资源条件,结合矿井的实际生产能力,确定矿井建设规模仍然为120万t/a。
1.4生产工艺
1.5建设周期及总投资
本项目建矿初期建设期项目总投资260.51万元。
1.6与法律、法规、规划的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依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中的规定,该项目符合该条例,对剩余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本项目开采规模为120万t/a,属于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
符合吉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关于年产9万吨以下矿井提能有关本项目符合《吉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审查及下一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143号)中的规定,对批准的整合方案中独立保留的矿井,“六证齐全”的可以进行煤炭生产;有关证照到期的按程序办理延续、变更等手续。
依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中的规定,该项目符合该条例,对剩余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煤炭相关产业政策。
2、区域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蛟河市奶子山立井煤矿是吉林省蛟河市规划矿井之一,为资源整合矿井,矿区总体规划与蛟河市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遵循“矿产资源是的”原则,充分利用剩余资源。因此,本项目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符。
3、总体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解决了本企业接续发展,并能带动本地一些相关产业发展,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解决部分企业失业职工和当地剩余劳动力业。所以经济、社会效益较明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梅河口市总体规划。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区域环境容量较大。
2、地表水环境
评价河段内的各个断面水质指标指数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体标准,造成的超标原因可能由于附近居民及煤矿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导致。
3、声环境
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地下水
本项目监测点位水质指标指数可知水质已不能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造成的超标原因可能由于地下水补给水源受到农田灌溉的影响导致。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所在区域属山区,确定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以全主导风向西南风为主轴,长宽为5×5km矩形区。
2、地表水
地表水现状评价范围为张油坊沟汇入辉发河处上游0.5km,下游4.5km,评价范围为5.0km。
3、声环境
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工业厂区厂界外200m处。
4、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除考虑工作等级因素外,主要以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工作评价范围西北以辉发河界(流出边界),东南以黄土台地为界(隔水边界),东北至黑山头为下游流出边界,西南至山城镇为上游流入边界,面积约3km2的山间河谷平原地下水单元。
5、生态环境
工程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井田范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井田范围占地面为2.7368km2,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影响区域外沿0.5km,确定本项目的生态评价范围为5.718km2。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工业广场周边环境为农村和矿区工矿企业、居民区混杂,井田范围的西部有居民约为8户,井田东部有居民约为80户,共计88户,近距离约为30m,二井矸石山周围大约有居民800户,其中西侧有200户,东侧有600户,近的居民位于矸石山脚下。
表2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编号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距离(m) |
规模 |
环境功能 |
大气环境 |
1 |
生活区、居民区 |
二井周边及井田(中和镇) |
近30m |
88户 |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
矸石山周围 |
近山脚下 |
8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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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
2 |
海龙水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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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矿区 |
灌渠 |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
刘人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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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矿区 |
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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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油坊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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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矿区 |
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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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发河 |
NW |
1500 |
中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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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3 |
工业广场外1m、生活区、居民区 |
四周、中和镇、矸石山周围 |
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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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应达《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2类标准 |
生态环评 |
4 |
井田区农田 |
工业广场周边、井田区 |
周边 |
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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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环境保护目标为:
1、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和治理地表移动与变形,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保证不影响井田附近的居民正常生活,对塌陷区回填复土造地(田),并进行生态恢复。
2、控制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保护纳污水体—辉发河,使其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3、控制项目锅炉烟气的排放浓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4、控制煤炭装卸场所、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保护下风向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5、控制工业场地内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将厂界噪声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内。该项目工业场地环境噪声应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的论证分析与建议
(1)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由于夏季使用的安装的锅炉烟气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较低,将除尘器更换为除尘效率不低于90%的除尘器,并将锅炉烟囱高度提升至30m。更换后的锅炉烟气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本项目冬季用锅炉房,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2)煤场扬尘
设置半封闭储煤棚,能有效的阻挡粉尘80%以上,不仅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也能大大的减少煤粉的损失,同时设置喷淋装置,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道路扬尘
本项目场内设置喷水降尘,道路使用喷水车进行消尘喷水,防治扬尘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的论证分析与建议
本项目的污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矿井涌水进入井下沉淀池沉淀,部分回用于洗煤厂补充水、井下生产、降尘,剩余部分排至辉发河,满足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接触氧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辉发河。
3、噪声治理措施的论证分析与建议
本项目现有噪声源主要是风井风机、锅炉房内鼓、引风机、泵房内的水泵等,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虽然风机主扇噪声源强较高,但是噪声衰减至厂界四周1m处时,各点位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值,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由于项目监测时段为该矿井正常生产期,故项目噪声源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现有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使厂界噪声值达标,故不需要新增其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每年生产矸石60000t左右,矿井生产期间产生的矸石量大约为72000t,目前,生产的矸石采取暂时集中运至指定矸石场,待用于地面塌陷的治理。目前矸石场存放矸石体积约为420000m3,煤矸石堆高10-30m,用于运营期及闭矿期地面塌陷的治理。由于本矿井的服务年限较短,故本次建议矸石山外运治理,进行综合利用,并制定了矸石山治理方案。
锅炉炉燃煤产生的炉渣量为2280t/a,全部用于制砖;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198.0t/a,污水站污泥产生量为8.0t/a,送至梅河口市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3.3风险分析
1、矸石堆场溃坝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矸石,及已有的的矸石山,全部综合利用,可用于运营期及闭矿期地面塌陷的治理。并制定了矸石山治理方案,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治理方案执行。项目区可能发生小规模的矸石流坡、泥石流等灾害,由于居民距离矸石山很近,近的位于矸石山脚下,排矸场发生泥石流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故需在矸石山外运治理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位于矸石山脚下的居民建议搬迁,若实在无法搬迁的必须在矸石山和居民住宅之间修建适合高度的稳固的拦渣坝或挡泥墙,对产生的泥石流进行有效的拦截,避免对居民住宅造成掩埋威胁。
通过采取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后,本项目矸石山对居民的影响较小。
2、采空区塌陷灾害风险分析
在采空区应有专人巡查,出现地表裂缝及时处理,突然塌陷区域及时填平;注意观测井田边缘道路的地表变化,在出现垮塌之前及时处理垮塌边坡,避免事故发生。并编制地质灾害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3.4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制度
(1)烟尘测试
本井烟尘监测对象为锅炉烟气,监测频率每年采暖期与非采暖期各一次。
(2)水质监测
①对工业场地污水进行采样监测,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BOD5、COD、SS、氨氮,总数等。
②矿井涌水监测:每月一次,监测项目SS、COD、BOD5、氨氮、挥发酚、水温等。
(3)噪声监测
对锅炉房、通风机房及场界外1m处进行噪声监测,每月进行一次。
(4)地表沉陷观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76条要求,矿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或水体下开采时,必须设地面观测站点,观测地表移动与变形,取得实际资料,作为本地区井下开采的科学依据。所以,应建立地表移动及变形观测站。以累积掌握地表移动的变形特点、参数及其与开采、地质条件的关系等系统资料。
观测站测点布置原则:村庄内沿倾向和走向垂直交叉布观测线。对道路、河堤等,可沿其延伸方向布观测线。
2、风险事故应急监测方案
风险事故时除进行风险应急预案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风险事故发生时环境监测工作,应此针对风险事故发生的机理和产生的环节,提出以下应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可委托梅河口市环保监测站完成。
表3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内容 |
监测项目 |
监测地点 |
监测时间及频率 |
环境空气 |
TSP、SO2 |
事故发生下风向500m范围内 |
事故发生后连续两天 |
地表水 |
SS、COD |
本评价报告范围内 |
事故发生后跟踪监测五天,相应可加长监测时间。 |
3、监测报告制度
编制监测报告的目的是使环保部门了解并控制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计划中没有预见的不利环境影响。监测机构结束每次监测工作后,对原始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形成阶段性监测报告,上报环保部门。
3.5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260.51万元,随着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后,将会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废水处理后利用于井下除尘、工业广场除尘及绿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处理后的矿井水大部分回用生产,可减少所缴纳的超标排污费。
2、主要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用于回填塌陷区,剩余部分可用于附近砖厂制砖,进行综合利用,可挽回部分排污征地费用。
3、除尘器的使用,使锅炉烟尘排放浓度降低,可减少排污费的缴纳。
4、由于控制了大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源,使人们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减少了人群患病率,减少了医疗开支,提高了劳动出勤率和工作效率,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
(1)让公众了解项目情况
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公众详细了解项目的设计、施工情况及因工程实施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从而使公众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的利弊提出自己的看法,对设计提出的因工程实施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谅解。
(2)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通过各种公众参与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反映工程的建设情况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某些敏感问题及环保措施,让公众在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地参与到工程中来,把公众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意见和看法集中起来,用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环境保护方案,使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更加合理,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失误。在建设部门、设计单位和公众等多方配合下,使项目更加完善,推动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3)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
公众对项目持有的各种看法和意见是公众参与的基础。为了避免公众产生不必影响评价过程中充分采纳可行性建议,以求通过公众参与这种方式为维护公众要的担忧,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从实际出发,运用多种形式与公众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与沟通,重视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并在环境的切身利益找到依据。
2、公众参与的方式、内容
(1)网上公示
在项目承接后,在通化日报和网上进行了一次公示,项目工程分析完成后,项目上报前在通化日报和网上进行报纸二次公示。
(2)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参与的方式有很多种,本工程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动员评价区域内居民、各界人士参与,广泛征求了多方意见。调查人员先向被凋查人群详细介绍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由被调查人员自愿填写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格,通过归纳整理,统计出调查结果。
(3)调查内容
①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被调查人的有益有害、长期短期、可逆不可逆、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影响。
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工程的态度、要求及具体建议。
(4)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1、对于居住地环境现状36%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是环境,36%的被调查人员认为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植被。
2、由于本项目已建井多年,对个人利益没有直接影响,所以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28%的公众持支持态度,72%的公众持无所谓态度。
3、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时,要切实加强环保工作,不可对当地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以免辜负当地公众对于本项目生产的美好期望。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当地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同时也对该项目的生产有美好的期望,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早日实现利国利民的愿望。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年产120万t煤炭建设项目符合吉林省现行矿业开发的产业政策;矿山运营对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区域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在可接受程度内,本项目现在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加上本次新增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限度地减轻对附近村屯的影响;本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内,采取的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效果较好,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保护,矸石山清运,不会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总之,本项目在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及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及生态恢复方案,落实资金,并把此部分内容作为工程一部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继续运行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单位名称: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二井 |
单位名称: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科长 |
联系人:王晓伟 |
联系电话:15043572799 |
联系电话:0431-8671031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dmhbei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