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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厨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儿童安全防护栏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8/3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8/3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浙江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德环示[2013]310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浙江华厨五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伟强 联系电话:13757210171

通讯地址: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68号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9F

联 系 人:费羽凯 电话:0572-8084012 邮编:313200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台儿童安全防护栏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68号(该公司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金属制品业(C33)

建设规模:年产300万台儿童安全防护栏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管件生产时先将外购的铁管用切管机切管下料,再用冲压机冲压成型,接着用CO2保护焊机焊接,经手工打磨或者抛机抛光,检验后即制得半成品入库。根据生产情况,约有1%的半成品放置时表面会有部分生锈。未生锈的半成品直接在喷塑生产线上进行脱脂、清洗、表调、磷化、清洗、自然晾干、喷塑、烘干,经检验后即制得管件;部分生锈的半成品集中每个月集中除锈一次,先需经过除锈生产线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中和、清洗、防锈、自然晾干,再经喷塑生产线表调、磷化、清洗、自然晾干、喷塑、烘干,经检验后即制得管件。

塑料件生产时先将外购的PP塑料粒子、ABS塑料粒子、PA6塑料粒子或者POM塑料粒子经过注塑机注塑成型后即制得塑料件,注塑时需加入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

将管件、塑料件和外购的五金配件进行组装,并检验后即为成品。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1)建设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应采取限速、洒水等方式,可大大减少扬尘的发生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应认真核算土石方量,避免多余的弃土,且及时清运弃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如和施工计划冲突,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此则可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①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厕所冲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酸雾吸收液更换废水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对水环境无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食堂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中型规模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封闭,基本沉降在车间内,逸出车间外的颗粒物较少,抛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金属粉尘(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量极小,预测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焊接烟气通过在焊接工序上方安装吸风集气罩,通过一台引风机引风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产生量极小,预测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喷塑粉尘由吸尘装置进入自带的滤筒收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注塑废气通过在注塑工序上方安装吸风集气罩,通过一台引风机引风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的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产生量极小,预测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酸洗槽盐酸酸雾通过引风机集气收集后进入一套酸雾吸收装置,通过碱喷淋吸收,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盐酸酸雾(HCl)的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产生量极小,预测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天然气燃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量很小,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抛机、冲压机等设备加设减振垫,在风机进出风口加设消声装置,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然后在基本保持车间封闭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测南侧昼、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侧昼、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次品、金属屑和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和焊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浮油、酸渣、磷化渣和污水站脱水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排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不排放;食堂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场作为饲料定期进行清运,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中厕所冲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酸雾吸收液更换废水委托清运至钟管镇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CODCr、NH3-N、TP、、SO2和NOX建议申请的量分别为0.3617t/a、0.0384t/a、0.006t/a、0.00024t/a和0.001512t/a。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应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全部核算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单位与污水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可作为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但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1:1替代的,超过部分污染物排放量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根据《德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中优化准入区-钟管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521D04)可知,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即替代比例为1:1.5,但本项目CODCr、NH3-N 和TP排放总量在原环评审批量内,因此本项目新增的CODCr、NH3-N 和TP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SO2和NOX总量申请量按照1:1.5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由当地环保部门予以区域平衡。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Cr申请量应向德清县环保局提出申购申请,经审核确认并足额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后取得相应的排污权。SO2、NOX总量申请值分别为0.00024t/a和0.001512t/a,企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总量申请通过区域平衡予以核准分配。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华厨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儿童安全防护栏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其运营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项目方应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68号(该公司现有厂区内)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浙江华厨五金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3年8月29日——2013年 9月6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 电话: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钟管镇 电话:8409783

东舍墩村委 电话:8403029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 8 月 29 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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