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桦甸市永盛煤矿 |
||||
建设地点 |
永盛煤矿位于桦甸市永吉街孙家屯 |
建设规模 |
地下采矿规模为15万t/a |
||||
项目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保厅 |
总投资额 (万元) |
3400 |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冯淑霞 |
电话 |
0431-85913534 |
||
建设项目概况 |
|||||||
永盛煤矿位于桦甸市永吉街孙家屯,行政区隶属吉林省桦甸市永吉街道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26°48′03″~126°49′22″,北纬42°58′29″~42°59′14″。本项目地下开采,确定生产能力为15×104t/a。服务年限为9.3a。工程建设投资为34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1、空气环境影响 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矸石堆场的扬尘等,如果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响当地空气环境质量。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井下通风、洒水降尘、采用低污染的硝铵等措施,可将井下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井下排水和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井下排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项目投产后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749.63/d,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凿岩、消防、地面降尘用水,剩余1484.6m3/d通过明渠终汇入辉发河。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9m3/d,经拟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明渠终汇入辉发河。 3、地下水环境影响 采矿废水、矿井涌水为评价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区内居民饮用水源为自来水,经预测结果可知,矿井涌水对居民饮用水影响甚微。 4、噪声环境影响 预测表明,本项目生产噪声对附近村屯人居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使工业广场厂界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5、固体废物影响 n 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n 景观生态影响:项目建成后,工矿用地景观的优势度变化明显,但绿色景观比例仍高达94%以上,这说明本项目建成后区域仍是以森林景观为主,它们对区域生态环境具有决定性调控能力的变化不明显。 n 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出现在工业广场及井口,经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措施,可将对生态环境影响减至。
|
|||||||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件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
|||||
电话反馈 |
联系人:孙炎焱 电话:0431-89963069 |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永盛煤矿位于桦甸市永吉街孙家屯,行政区隶属吉林省桦甸市永吉街道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26°48′03″~126°49′22″,北纬42°58′29″~42°59′14″。本项目地下开采,确定生产能力为15×104t/a。服务年限为9.3a。工程建设投资为3400万元。
(二)生产规模
项目名称: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本项目地下采矿煤,规模为15万t/a,矿山服务年限9.3a。
(三)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采矿工程、办公生活辅助工程。具体工程组情况详见表1。
表1 工程项目组成表
占地项目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
井田区 |
1.004km2 |
占地内大部分为农田,井田范围内南部地区有居民30户,区域内无河流及公路 |
|||
工业广场 |
生活区 |
办公楼 |
350 |
利旧,位于主井工业广场中部部 |
|
卫生间 |
20 |
不新增占地 |
|||
浴池、更衣室 |
10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门卫 |
30 |
现有,工业广场入口处 |
|||
生产区 |
主井 |
30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副井 |
30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皮带井 |
300 |
新建,位于主井右侧30m |
|||
辅助生产区 |
主扇房 |
8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主井绞车房 |
10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副井绞车房 |
8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机修车间 |
8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变电所 |
10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木工房 |
5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原材料库 |
65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机械库房 |
320 |
修葺后利旧,不新增占地 |
|||
锅炉房 |
18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压风机房 |
8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沉淀池 |
100(50m3×4)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库 |
170 |
利旧,不新增占地 |
|||
堆场 |
矸石临时堆场 |
600 |
地面防渗硬化后继续使用 |
||
煤堆场 |
500 |
地面防渗硬化后、封闭后继续使用 |
(四)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生产工艺
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性质和排污特征等因素分析,矿井地下开采及地面生产系统排污环节详见图1。
图1 生产系统排污环节示意图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禁止和限制的建设项目,且没有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本项目采矿建设规模15万t/a,本项目是符合我国的产业发展规划的。
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对煤炭、油页岩、铁矿等11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其中“煤炭:按照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继续加大小煤矿的关闭及整合力度,……。新建矿山必须满足设计能力达到9万吨/年的井型要求。……”国土资源部关于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复函(国土资函〔2009〕133)中提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制度,深化煤炭、铁矿、金矿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提高集约化与规模化开发水平。”因此年开采规模低于9万吨的矿井应属于关闭或整合的小煤矿,永盛煤矿设计年开采规模为15万吨,符合相关发展规划。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区域环境容量较大。
区域内地表水水质情况较好,辉发河能够满足III类水体功能要求。
现企业矿井涌水不能满足Ⅲ类标准要求,其中2号点COD及氨氮超标,超标主要原因为附近居民排污及及牲畜粪便排入水体所致。
从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工业广场附近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值。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评价区范围为以工业广场为,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地表水评价范围:辉发河光明桥段至沙金村断面,总长度约为15km;地下水评价范围:以矿井地下水可能影响半径作为本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矿区及附近的居民村屯;噪声评价范围:以项目工业场地外扩200m范围;生态评价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要求,评价范围主要为井田区域作为生态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约为1.004km2;风险评价范围:考虑事故风险主要可能的发生地点为井下瓦斯,故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开采井为、半径3km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附图1。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①无组织排放源
拟建工程的储煤场及矸石周转场均利用现有工程,原煤堆存能力为15万t/a,根据经验公式估算,拟建工程储煤场无组织排放的煤尘量为198.8t/a(6.3g/s),矸石临时堆场无组织排放的扬尘量为20.3t/a(0.64g/s),原煤重力筛分无组织排放的煤尘量为15t/a(0.48g/s)。
②有组织排放源
本项目生产用热使用的热风炉及生活用热使用的热水锅炉现位于一个锅炉房中,两个锅炉废气经锅炉房现有的20m高,1m宽的烟筒外排。项目生活区采暖仍然使用2t/h的热水锅炉,燃自产煤100t/a;井下供热仍然使用2t/h热风炉进行供暖,燃煤200t/a,热风炉和热水锅炉需要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因现有锅炉房的烟筒高20m小于规定的30m要求,故其排放浓度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经计算,采暖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2)废水
生产运营期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井下排水和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井下排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等。项目投产后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749.6m3/d,主要污染物为SS,拟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310 m3/d用于井下凿岩、消防、地面降尘用水,剩余1484.6m3/d排入辉发河;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9m3/d,本环评建议建设地埋LBL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这部分生活污水,达标后的污水通过工业广场现有明渠排入辉发河。
3)噪声
矿山噪声具有强度大、声级高、噪声源多、干扰时间长等特点,采场噪声源主要是由于凿岩、爆破、空压机、主扇、运输、排水等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大都在65—100dB(A)之间。预测表明,本项目生产噪声对附近村屯人居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使工业广场厂界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矸石、生活垃圾、沉淀池煤泥及污水站污泥,其中矿山每年产煤矸石15000t,外卖给桦甸市鑫达水泥制品厂;燃煤灰渣主要由工业场地热风炉和热水锅炉产生,其产生量为90t/a,外卖制砖;生活垃圾年产生垃圾量为55t/a,拟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3t/a,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煤泥产生24t/a,将清掏出的煤泥晒干后作为锅炉或热风炉燃料。永盛煤矿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要求情况详见表2。
表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 |
特征 |
方位 |
相对距离(工业广场边界) |
控制目标 |
1 |
环境 空气 |
孙家屯 |
居民集中区 |
东、南侧 |
5m、20m |
保证厂区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保护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标准。 |
光药屯 |
南侧 |
780m |
||||
集厂子村 |
东侧 |
1km |
||||
小城子 |
东北侧 |
1.7km |
||||
安子岭 |
南侧 |
1.3km |
||||
2 |
声 环 境 |
孙家屯 |
40户居民 |
东、南侧 |
200m范围内 |
控制工业广场噪声,使噪声符合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3 |
生 态 环 境 |
开采范围内的农业生态系统 |
林地、耕地为主 |
全井田范围1.004km2 |
保护其不受本项目因地表岩移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 |
|
4 |
地 下 水 |
区域地下水资源,矿区附近居民区饮用水 |
水量及水位 居民饮用地下水 |
全井田范围1.004km2及孙家屯水厂的水源 |
保护郎山矿泉水厂水源不受本项目疏干的影响。 |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空气环境影响
在增设湿法脱硫除尘装置后,热水锅炉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要求;热风炉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及降尘,剩余部分经絮凝沉淀后排入辉发河,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辉发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预测表明,本项目生产噪声对附近村屯人居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使工业广场厂界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影响
①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可定期外卖。
②生活垃圾:集中定期送桦甸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
①占地分析:矿区工业广场占地面积21600m2,本次新建皮带井,位于工业广场占地内,不需新增占地。 ②地表沉陷影响:矿区从建成生产至今,在原有煤矿采空区内没有地表变形和塌陷现象,在矿区内地下开采煤矿时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较小。同时由于矿区内地表以农田、林地为主,其危害程度小。 ③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闭矿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出现在工业广场,当工业广场终场后还会出现土壤侵蚀现象和发生水土流失,以及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要求终场后对整个工业广场内的建筑进行拆除,恢复植被。
(三)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但为防止泥石流的发生,要求废石在堆放之前,应把地表清除,单独堆放,废石排放前用块石垫底。将岩石拉成台阶状,底部堆放大块岩石,废石场周围设置截水沟及排水沟,同时必须对废石场周围修筑挡墙防止泥石流发生。
2)风险防范措施
①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以便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②本井田瓦斯梯度未提供,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在不断的增加,要及时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和风量调节,确保通风系统合理,能够有效排出瓦斯等有害气体。③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制度。瓦斯检查地点、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49条规定。④加强瓦斯管理,要按规定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配足瓦斯检查仪器,不漏检,不错检,按规定填写瓦斯检查日记。⑤放炮时必须执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⑥在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按规定设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报警断电仪。掘进机上必须安设瓦斯报警仪。
(四)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本项目总投资为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2%。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污染物排放量降到,且均可满足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五)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监测计划
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见表3。
表3 营运期监测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率一览表
监 测 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率 |
噪声 |
Leq dB(A) |
厂界 |
1次/季 |
大气污染源 |
煤堆场、矸石场扬尘 |
厂界 |
1次/a |
废水污染源 |
COD、氨氮 |
污水处理站 |
1次/a |
(2)环境管理制度
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应由主要领导主管负责。根据项目的排污特点及所在地理位置,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对整个生产过程实施环境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
(一)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及内容
1)调查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为工程附近受影响的区域。
2)调查内容
(1)被调查对象对拟建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状况的态度;(2)被调查对象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3)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所持态度等。
(二)公众参与调查方法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方法包括三种形式,分述如下:
①次公示②次公示③调查公众意见和咨询专家意见
1)次公示
2013年7月1日-15日,在孙家屯张贴有关本项目建设的公告,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公告具体内容和形式如下:
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发布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桦甸市永盛煤矿位于桦甸市城东永吉街道孙家屯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桦甸市永吉街道,方位位于桦甸市70°方向,直线距离8km;现有矿区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40kt/a,在原井田范围内扩界开采,改造后采矿规模为150kt/a,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追加投资为17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矿区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矿井开采的粉尘和爆破烟尘煤场扬尘等,如果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响当地空气环境质量。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井下通风、洒水降尘、采用低污染的硝铵等措施,可将井下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但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防渗污水坑收集、蒸发的措施可达标排放。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井下涌水、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矿井井下涌水含污染物极少,主要含有悬浮物,可用于凿岩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全矿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矸石经过分析,有害物质极少,淋溶水不会污染地表水。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井下疏干排水对矿区地下水水量可能会有疏干影响,经计算而本区地下水补给量较高,疏干性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拟堆存于临时矸石堆场,定期外卖。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风机设备的噪声,噪声声级较高,在100分贝以下,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附近居民区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井下开采有可能造成矿区地表沉陷。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合理规划用地;井下开采后及时进行废矿填充,减少了地表沉陷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厂区和道路的绿化措施。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自发布之日1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桦甸市永盛煤矿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桦甸市永盛煤矿 单位地址:桦甸市孙家屯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844278598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
2)次公示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于2013年7月16日在桦甸市《江城晚报》上发布了公示,并在www.eiafans.com上又进行了网络公示,详见图17-1。登报及网络公示内容如下:
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桦甸市永盛煤矿位于桦甸市城东永吉街道孙家屯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桦甸市永吉街道,方位位于桦甸市70°方向,直线距离8km;现有矿区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40kt/a,在原井田范围内扩界开采,改造后采矿规模为150kt/a,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追加投资为17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的建设将对周围环境起到一定负面影响,采矿占地及地面建筑占地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职工生活污水对周围空气、声、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及降尘,剩余部分经沉淀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锅炉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煤矸石全部用于制砖。企业已委托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可将工业广场复垦,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还原农田及林地景观,限度地减轻煤炭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
3)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
公参发放调查表分数30份,收回30份。由调查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会对当地经济产生有利影响,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已经为当地公众所认同。
本次公众参与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附近村镇公告、网络公示等手段,表明调查的有关个人赞同本项目的建设,说明项目建设得到区内公众的普遍支持。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桦甸市永盛煤矿年产15万吨煤炭建设项目符合吉林省现行煤炭工业开发的产业政策;本矿区地处桦甸市永吉街孙家屯,周边环境以农业及林地生态系统为主;矿山建设对区域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外,对区域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在实施各专章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限度地减轻对附近敏感村屯的风险影响;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工艺和节水措施,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对水资源的浪费;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项目得到了区内公众的认同。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桦甸市永盛煤矿
单位地址:桦甸市孙家屯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84427859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吉林省延安大路565号
联系电话:0431-85948273
联系人:冯主任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