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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扩建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9/1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9/1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吉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次网上公示

受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长春新工厂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八路以北、常兴街以东、西湖大路以西

2、工程简介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2343hm2;其中新增建筑面积14868 m2。项目内容为扩建厂房(含污水处理站、涂装车间、装配车间)、扩建三层综合办公楼, 总投资19747.48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挖掘过程会产生扬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处理,在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护栏和施工屏障,建筑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堆积时设堆棚以防风雨,在运输时车上盖防风雨的苫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可大幅下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故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室外防渗旱厕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抽。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并含有一定的油污,这些废水应及时泵干,并经施工现场内修建的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如用于施工现场在大风干燥天气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水等。沉淀下来的泥浆可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废水零排放。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源,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至。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进行扰民工程的施工。同时在项目周围设置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居民。

(4)固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排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前期的拆迁垃圾、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过程要产生大量的建筑余土,主要是一些废弃的砖瓦沙石、水泥以及装修废物等,前期平整土地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清运至指定的填埋场,严禁任意排放,避免造成施工场内土壤破坏,如土壤板结等,给未来小区绿化造成困难。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水主要为一期工程的冲压车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本次扩建项目涂装车间废水和新增员工的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开发区下水管网排入新凯河;待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运行后,可执行排放标准,废水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2)废气

①工艺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烘干废气,拟采用直燃式废气净化装置,使废气中VOC以CO2+水的形式排入环境空气中,排气筒高度≥15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②油烟

本项目建成后,员工食堂将产生油烟,经去除效率不低于90%抽油烟机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次扩建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涂装车间、装配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各类生产设备和通风设备,其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建设单位通过在购进设备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技术先进的同型设备,并安装吸声材料,高噪设备做减振处理,风管设置消声器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满足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4)固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涂装车间废渣、废涂料桶、废涂料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废渣、废涂料桶、废涂料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送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电话:0431-8577422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Email:horocyf18@sina.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保局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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