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混凝土搅拌项目
项目地点:郧县杨溪铺镇
建设单位名称:郧县融合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郧县融合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在郧县杨溪铺拟征地17,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年产商品混凝土25万立方米;建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生产面积1000平方米,仓库160平方米,场地平整硬化3000平方米,绿化2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周围的地沟收集后自流进入沉淀池,通过对沉淀池投加FeSO4、Fe2(SO4)3混凝剂,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项目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来源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水泥筒库呼吸孔粉尘、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以及砂堆扬尘。对于堆砂场和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主要采取加强洒水的方式来避免起尘;对于粉料筒顶粉尘主要是采用除尘器进行除尘。通过上述处理,本项目废弃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装载机、搅拌楼、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本项目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对于水泵等专门设置了隔声房,大大降低了噪声源强,项目区域主要噪声影响为进出的载重车辆,合理布置交通和采取禁鸣措施,使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降至。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固定去处,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和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建委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统一堆放,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运至垃圾填埋厂作填埋处理。在不散失不随意倾倒的前提下,固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在确保各项污染控制设施日后的正常运行后,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四周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郧县融合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寅寅(联系电话:15972487047)
五、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719-86759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项目选扯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公示时间
即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