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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技改提能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0/14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0/14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技改提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

建设地点

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

建设规模

年采原煤90kt

项目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总投资额

(万元)

2970

环评单位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环评负责人

李振君

电话

043185161284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开采范围0.266km2,本项目采矿为井下开采,设计采矿规模为90kt/a,项目追加投资1160万元,总投资2970万元。建设项目性质为技改提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环境空气:矿区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采暖锅炉和热风炉、矿井开采的粉尘和爆破烟尘煤场扬尘等,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锅炉采用拟建烟囱和脱硫除尘设备,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其他炉窑二级排放标准,并采取井下通风、洒水降尘、用低污染的硝铵等措施,将井下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地表水:矿区内无河流,附近有季节性流水的沟谷,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及降尘,剩余部分经絮凝沉淀后由附近沟谷排入辉发河,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附近沟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地下水:井下疏干排水对矿区地下水水量可能会有疏干影响,经计算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建议企业对设备减振加强对噪声的削减,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封闭式厂房,加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生产噪声对附近村屯人居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使工业广场厂界满足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距离居民较远,不会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固废物:本项目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可用于塌陷区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态: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合理规划用地,井下开采后及时进行废矿填充,减少了地表沉陷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厂区和道路的绿化措施。

公联

众系

反方

馈式

信件反馈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电话反馈

 

联系人:

电话:0431-88963070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内。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25o39′34″~125o40′19″,北纬42o26′56″~ 42o07′20″,距曙光镇2.5km,距梅河口市区9km。1997年利丰煤矿依据《梅河煤田长胜东部普查终地质报告》中68线至35线间12-2号煤层的资源储量进行建井并投产。1998年10月建成投产。2005年进行技术改造,原西部区已开采结束,报废原西部区一对斜井,在东部区新建一对斜井,由年产3万t/a增加到6万t/a,2008年投产。该矿井2010年至今因故处于停产阶段,没有进行正常生产。

该矿井田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围成,矿区面积0.266km2,根据《吉林省梅河口市利丰煤矿2009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年报》,该矿井至2009年底保有资源储量为1326kt,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3万t/a,2005年经过技术改造后,生产能力由3万t/a增加到6万t/a,2010年矿井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确定生产能力为9万t/a,现根据该矿井资源储量、煤层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结合吉林省目前煤炭行业政策,矿井建设规模为9万t/a。

本项目性质为技改提能,总投资2970万元,追加投资1160万元。

1.2建设项目概况

1.2.1现有工程情况

梅河口市曙光镇利丰煤矿于1998年10月建成投产;井田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围成,矿区面积0.266km2

梅河口市曙光镇利丰煤矿采矿许可证编号200000721165,有效期为2007年7月至2010年9月;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3万t/a,2005年技术改造后,生产能力增加到6万t/a, 2010年重新核实了生产能力,确定生产能力为9万t/a,该矿自2010年因故一直处于停产;根据现场踏查,近期该矿仍未正式恢复生产。

据调查,本项目矿山在2005年曾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梅河口市利丰煤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项目进行批复,由于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矿山至今未申请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利丰煤矿目前核定生产规模9万t/a,不进行煤炭的洗选工程,只进行人工简易分选,为地下开采,可采煤层只有1层。

1.2.2拟建项目概况

1.2.2.1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技改提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提能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地理位置详见图1—1。

周围环境情况:紧邻本项目工业广场四周均为耕地,本次工程由工业广场的西—东走向的主井井筒开拓,紧邻工业广场东部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村级沙石路,无需保护,一直由本矿自行维修。,隔该村路为玉米地,工业广场北侧394m分布安乐村居民,工业广场南侧491m分布红星村居民。

1.2.2.2建设规模

开采量为90kt/a,采用水平分层后退式开采。

1.2.2.3项目组成情况

本项目技改后工程内容包括原煤堆场硬化处理后继续使用、办公区建筑物利旧使用,木加工房修葺并封闭等建设内容,井下支护工程的改造等,拟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组成对比情况详见表1-1。

表1-1  拟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组成对比一览表

指标名称

建设

性质

改造前

改造后

与现有工程的关系

主体工程

井田范围

技术改造

0,266km2,开采标高:+245m~+150m,井巷标高:+347m~+150m,共14个拐点控制

0,266km2,开采标高:+245m~+150m,井巷标高:+347m~+150m,共14个拐点控制

不变

主井

改造

斜井,砌碹

利用原有巷道和井筒,将木支护改为砌碹支护,地面标高+347.8m

继续使用

副井

改造

斜井,砌碹

利用原有巷道和井筒,将木支护改为砌碹支护,地面标高+347.8m

继续使用

开拓方式

改造

斜井片盘式开拓

斜井片盘式开拓

原有采区续采

通风方式

改造

并列抽出式FBCDZ-12.5/2X37型通风机两台

并列抽出式FBCDZ-12.5/2X37型通风机两台

不变

采煤方法

 

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

保持不变

保持不变

巷道支护形式

改造

矿工钢U型钢

锚喷,矿工钢

取消木支护,采用锚喷支护,矿工钢

巷道掘进

新建

 

新掘进880m

沿用原巷道西南—东北方向掘进

辅助工程

木工加工房

利旧

位于工业广场东北,占地50m2

修葺后封闭使用

留用

井口堤坝

利旧

主井标高大于洪水水位7-8m,主井井口位置无防洪堤坝。

不设防洪堤坝

 

其他建筑物

利旧

继续使用

见表2-8

留用

储运工程

公用工程

煤堆场

现有

位于副井东侧约30m,占地600m2

封闭后继续使用

留用

矸石堆场

利旧

位于工业广场西侧,占地500m2

封闭后继续使用

留用

给水

利旧

生产用水优先采用矿井涌水,生活用水为深水井一眼,井深40m

保持不变,继续使用

留用

 

排水

利旧

 

矿井涌水经容积200m3的沉淀池,供井下消火,降尘洒水,其余大部排至小水库用于灌溉。

整改后使用

采暖供热

利旧

 

生活采暖设施及矿井采暖的热风炉保持不变,不新增燃煤量,继续使用

利旧

 

供电

利旧

电源由当地电网供给

保持不变,继续使用

留用

 

1.2.2.4地理位置及交通

利丰煤矿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曙光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9′34″~125°40′19″,北纬42°26′56″~42°27′20″。该矿距曙光镇2.5km,距梅河口市9km,有公路与通往梅河、吉林、长春等地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1.2.2.5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为原煤。

1.2.2.6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占地

1、项目选址和占地

本项目为现有矿区技术改造并提高生产能力,工业场地利用现有,对外有公路相连,位于矿区东侧。工业场地总面积5.58hm2,塌陷区0.14hm2

2、总平面布置

(1)功能分区:按功能、用途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工业广场平面布置大致可分为三个功能区,叙述如下。①生产区,该生产系统布置在工业场地的中部,布置的主要设施有:主井、副井及主扇房、原煤堆场等。②生活区,该区位于场地北部,其内布置有办公区、泵房等。该区既是生产指挥,又是人流集散活动场所。③辅助生产区,该区位于场地西北部及西部报废井区,其内布置有主副绞车房、库房、材料库、维修车间等。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见图1-2。

(2)场内其它设施:按各自的不同功能、要求和特点进行合理布置,热风炉布置在主井北侧。

(3)场内运输方式:根据本场地自然地形坡度较小,地形简单,并结合外部运输条件和井下材料、设备输方式以及场内总平面布置要求,确定场内运输方式为窄轨和汽车,井下人力手推矿车运输。

(4)新增构筑物布置:本次建设利用现有构筑物,无新增构筑物。

1.2.7劳动定员及生产效率

由于仍处于停产,矿区现仅有员工若干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技改后全矿拟定在籍人员245人。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

拟建工程年产90kt煤炭,矿井生产人员全员效率为1.1t/工,回采效率为3.1t/工。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地表水

区域内地表水除SS外其他指标满足III类水体功能要求。SS超标0.92倍,不能够满足III类水体功能要求。分析与附近村镇生活排污相关性较大。

(2)地下水

评价区所在地地下水除氨氮外其他指标均满足Ⅲ类标准要求,氨氮超标1.515倍,考虑附近为村庄和农田,生活污水、旱厕的排放和附近农田施肥所造成。

(3)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区域环境容量较大。

(4)声环境

从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工业广场周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值;安乐村和红星村声环境质量符合1类标准值,

(5)生态

人类活动相对频繁,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干扰相对比较强烈;多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野生动物缺少合适的栖息环境,其种类、数量都较少,分布地域狭窄。生态系统环境质量属于一般级别。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3.1.1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3.1.1.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的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供暖锅炉和热风炉的燃煤烟气,技改提能前后空气污染源和排污量无变化。原有工程未进行环保措施处理,拟建项目对现有的热风炉更换20m高的烟囱,采暖锅炉更换25m高烟囱,安装两套脱硫除尘设施,确保燃煤烟气达标排放。

3.1.1.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原煤、矸石在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井下作业产生的煤尘;原有工程未进行环保处理,拟建工程对原煤、矸石堆放场进行封闭处理、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

3.1.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建工程和现有工程的废水排放情况不变化。矿区内无河流,附近有季节性流水的沟谷,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及降尘,剩余部分经絮凝沉淀后由附近沟谷排入辉发河,拟建项目增加生活污水经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入附近沟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1.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矿将会出现一定量的疏干排水,如果地下涌出水量过大,将会影响正常生产,并将造成区域地下水位和水量的明显变化,直接影响地下水资源,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减少矿井开采地下水疏干量。在出现大量涌水的情况下,应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采场顶板的维护采用树脂锚管支护,当遇有断层破碎带并有大量地下涌水出现时,需采用喷锚网喷射混凝土支护。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既可以保证井下的正常生产,又可以减少对地下水的疏干量,降低对村屯井水位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防护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明显降低,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极小;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

3.1.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对附近村屯人居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使工业广场厂界满足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距离居民较远,不会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3.1.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拟建工程和现有工程的对比发现:本次项目矸石量增加2500t/a,生活垃圾和炉渣没有发生变化;由于拟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本次工程较现有工程增加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集中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可用于塌陷区回填。炉渣亦可作为塌陷区回填材料,生活垃圾集中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1.6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占地分析:矿区工业广场占地面积5.58hm2,本次不需新增占地。

(2)地表沉陷影响:矿区2008年在评估区中部有一处小规模地面塌陷,面积1388.45m2,深度0.4-0.8m,负地形,现已回填矸石整平,危险性小。

(3)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闭矿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出现在工业广场,当工业广场终场后还会出现土壤侵蚀现象和发生水土流失,以及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要求终场后对整个工业广场内的建筑进行拆除,恢复植被。

待项目进入闭矿期后,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以下内容:

(1) 矿井封闭,井口复垦。

(2) 拆除工业广场并复垦。

(3) 进一步监测地面变形,并对期间可能形成的地面塌陷积水坑挖回填煤矸石至能够自然排水,上部覆土,进行复肯。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特征

方位

相对距离(以工业广场边界为基准点)

保护要求

1

环境

空气

安乐村

红星村

 

居民集中区

N

SE

 

394m

491m

 

保护这两处屯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热风炉和锅炉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煤尘影响

2

安乐村

红星村

 

居民集中区

N

SE

394m

491m

 

保护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本项目噪声源的干扰

3

开采范围内的耕地生态系统

耕地

全井田范围0.266km2

保护其不受本项目因地表塌陷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

4

区域地下水资源,矿区附近安乐村和红星村居民饮用水

水量及水位

居民饮用地下水

全井田范围0.266km2及N394m及SE491m处的安乐村

保护安乐村和红星村饮水地下水不受本项目疏干的影响。

 

3.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3.1空气

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燃煤烟气中各污染物落地浓度出现在240m处,各污染物占标率小于10%,与背景值叠加后各污染物日均浓度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事故情况下,各污染物占标率小于10%,与背景值叠加后NO2日均浓度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但建设项目在运营期间必须加强管理,杜绝燃煤烟气事故排放。

3.3.2地表水

由于项目排放的水体SS本底值较高,超标倍数0.92倍,不能够满足III类水体的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排入河水中的污染物SS贡献浓度较小,从预测值来看,本项目废水排放对辉发河的影响程度不大;但本区域SS本底值已超标,应尽可能将污染降到,坚决杜绝项目事故超标排放的情况发生。

3.3.3地下水

(1)采煤对地下潜水的影响分析

井田内潜水层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埋藏较浅,厚度为35m,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受大气降水影响明显,矿区导水裂隙带高度为39.6m,目前开采标高为+245m,地面标高为+342.5m,本次技改开采工作面在导水裂隙带以下,基本不会破坏潜水和承压水的水力联系通道。

工业广场已留设了防水保护煤柱,因此工业广场范围的浅层水基本不会受到采煤的影响。而且本区潜水与承压水之间存在隔水层,,因此潜水不会漏失,潜水水量不会由于采煤而受影响。

(2)采煤对地下水质的影响分析

本井田的开采顺序为从上而下实施逐煤层开采时,由于井下开采而形成的地带远离地表,因此对第四系潜水层的水质产生影响极小;开采的煤层向外疏排承压水层的地下水,无污水回灌,因此采煤对承压水层的水质造成污染极小。

(3)污水排放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分析

矿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终排入附近沟谷,对第四系孔隙潜水造成的水质污染极小。

(4)矿井开采时对周围居民饮用水的影响

本项目矿区内无居民分布,故本项目不存在对居民饮用水影响;据调查,矿区近距离居民为矿区工业广场周围394m范围内的安乐村居民,根据地下水影响半径预测结果,即矿井运营期在井田矿井涌水点50m的区域为承压水地下水影响范围,安乐村村不在此影响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在矿区外的安乐村生活饮用水未因煤矿的多年开采而受到影响,故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村屯居民饮用地下水造成影响极小。

3.3.4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工业场地噪声源与背景噪声叠加后,预测点昼间、夜间均无超标现象,均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工业广场距周围近距离居民为394m,由于距离衰减,本项目噪声源对居民的贡献值很小,基本上可以忽略,故项目噪声不会对干扰工业广场周边的居民的正常生活。

3.3.5固体废弃物

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集中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可用于塌陷区回填。炉渣亦可作为塌陷区回填材料,生活垃圾集中定期送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3.6 生态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不建设新的工业广场,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土地利用类型、植被覆盖度、植被类型等指标,故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3.7 地表沉陷

根据各剖面划定的地面塌陷范围,绘制了平面上的地面塌陷范围为0.05894163km2

该矿山虽远离城镇和重要交通、工程设施,但预测塌陷区范围内部分地势低洼处将积水,农田无法耕作,面积约3.9公顷,破坏土地资源,且威胁矿工的生命和矿山设施的安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矿区地面建设均已经完成,预测地面塌陷面积 (5.89公顷),塌陷深度深3.0m。预测闭坑后煤矸石总方量为5.0880万m3,去除用于回填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当地居民用于铺势村屯土路进行综合利用后,基本无剩余煤矸石存量,故矿山生产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较轻。

从总体上看,地表变形不会造成地表植被数量减少,生物多样性也不会受到影响,但应在逐渐变形和下沉过程中,加强土地整治,以适应地形变化造成利用功能的改变。

井田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在工业广场内的建筑物,由于其处于井田境界边缘,已留设了保安煤柱,根据其地表沉陷的影响范围及下沉距离,地表沉陷对其建筑物影响不大,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砖石结构建筑物的破坏等级(保护等级)。塌陷区西北约50m有鱼塘向西北流去,该鱼塘已设置了河床保护煤柱,生产中严禁越界开采,本项目终采地表沉陷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技改提能建设项目符合吉林省现行煤炭工业开发的产业政策;本矿区地处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境内,周边环境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村屯及人口密度较低;矿山建设对区域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外,对区域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在实施各专章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限度地减轻对附近敏感村屯的风险影响;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工艺和节水措施,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对水资源的浪费;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项目得到了区内公众的认同。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望花实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利丰煤矿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

联系人: 崔铁军 联系电话:1520435763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通信地址:前进大街2266号

联系电话: 043185161284

联 系 人: 李振君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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