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 |
建设单位 |
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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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利用现有生产矿井进行开采,仍采用原片盘斜井开拓方式,井田范围不变,仍为0.796km2,原煤生产能力由6万t/a提升到9万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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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
总投资(万元)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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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孟凡胜 |
电话 |
0431-8516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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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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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地理坐标:东经126°33′43″~126°35′09″,北纬41°56′00″~41°56′31″。矿区位于白山市67°方位,与白山市直线距离13km。矿区南1.2km处有S303省道白山~临江段及白山~大栗子铁路通过,矿区与公路间有水泥路相连,矿区距石人水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3.0km,交通便利。本项目工业广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山坡林地,西侧紧邻恒基煤矿,北侧隔矿内道路30m为兴旺村。 本次技改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由原6.0万t/a提升到9.0万t/a,服务年限为5.91a。技改提能后井田面积保持不变,仍为0.796km2,开采方式仍采用地下开采,片盘斜井开拓,走向长壁式采煤方法,自然陷落法顶板管理方式。利用原有工业广场,工业广场占地6.41hm2,劳动定员204人,总投资为14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项目的建设充分开发当地煤炭资源,缓解了吉林省煤炭紧缺的局面,促进了吉林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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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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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投产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煤矿开采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热风炉及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翻卸粉尘;储煤场、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煤矸石自然、井下瓦斯及库储存中发生的等事故。 2、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生态环境 神龙煤矿内生态环境相对完整,区内生物量主要是林地,农作物量较小,土地利用和土壤分布一致性较好,土壤适宜林木生产。区内已不见大型野生动物,仅可见一些常见小型野生动物及鸟类,水生生物主要为常见鱼类。经调查,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天然湿地等特殊保护区及重要生态系统等,无濒危物种。现状调查中矿山地下开采未造成地面变形,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且根据相关规范预测神龙煤矿采空区上部产生地面塌陷可能性较小。地表移动与变形是缓慢变化,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树木的生长,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生态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达标排放;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井下除尘、场区地面降尘及绿化浇洒,剩余部分排放,由于水质无有有害物质,仅SS偏高,经沉淀处理后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 (3)废气 热风炉及热水锅炉经脱硫除尘处理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铲装、转运粉尘采取喷水降尘。煤炭在翻卸过程中通过篦条筛进行简易筛分,通过对篦条筛加罩密封,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临时储煤场及矸石堆场进行封闭、防渗改造,不会产生堆场扬尘,对运煤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限制汽车超载等,以避免由于运输导致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可分为井下噪声源和矿井地面噪声源。井下噪声、作用时间长的是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次是爆破、装卸煤炭、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地面噪声有影响的噪声源有空压机、通风系统风机、提升绞车等等,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热风炉及热水锅炉灰渣、除尘器回收烟尘、矿井涌水沉淀煤泥、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事故 本项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比如煤矸石自燃、井下瓦斯等事故,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计要求,落实环评及安评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将风险事故概率降至,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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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 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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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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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0431—89963070 |
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地理坐标:东经126°33′43″~126°35′09″,北纬41°56′00″~41°56′31″。本项目工业广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山坡林地,西侧紧邻恒基煤矿,北侧隔矿内道路30m为兴旺村。
2、工程简介
(1)占地面积
矿区井田面积为0.796km2,区域标高:+510m~+240m,由21个拐点组成,该矿生产设施比较齐全,为了减少土地的占用,仍利用原有工业广场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工业广场位于矿区南侧,占地面积6.41hm2。
(2)建设规模
该矿现为停产矿井,目前主要开拓系统尚未形成,本次技改将新建暗副井、回风立井和轨道井,采用斜井片盘开拓方式,井田范围不变,仍为0.796km2,原煤生产能力由6万t/a提升到9万t/a。
(3)产品方案
该矿井产品方案为原煤,不做深加工处理,产品地销售。矿井地面煤场设置简易筛分设备并安排专人手工捡矸,提高煤炭质量。
该矿井煤质如下:水分Mad3.12%,灰分Ad21.78%,挥发份Vad22.3%,硫份St0.48%,发热量Qnet4580.30cal/kg,容重1.38t/m3。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 矿井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指 标 |
备 注 |
1 |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
万t/a |
9 |
|
2 |
矿井服务年限 |
a |
6.9 |
|
3 |
技改工期 |
a |
0.67 |
|
4 |
矿井设计工作制度 |
|
|
|
(1) |
年工作天数 |
|
330 |
|
(2) |
日工作班数 |
d |
3 |
|
5 |
煤 质 |
|
|
|
(1) |
牌 号 |
|
|
弱粘煤 |
(2) |
灰 份 |
% |
21.78 |
平均 |
(3) |
硫 份 |
% |
0.48 |
平均 |
(4) |
挥 发 份 |
% |
22.3 |
平均 |
(5) |
发 热 量 |
cal/kg |
4580.30 |
平均 |
6 |
储 量 |
|
|
|
(1) |
资源储量 |
kt |
1110 |
|
(2) |
可采储量 |
kt |
804.5 |
|
7 |
煤层情况 |
|
|
|
(1) |
可采煤层 |
层 |
2 |
二、三路煤层 |
(2) |
可采层总厚度 |
m |
1.77 |
平均厚 |
8 |
井田范围 |
km2 |
0.796 |
|
9 |
开拓方式 |
|
斜井片盘 |
|
10 |
井筒类型及长度 |
|
|
|
(1) |
主井 |
m |
948 |
α=20°30′ |
(2) |
副井 |
m |
496 |
α=27° |
(3) |
暗副井 |
m |
317 |
α=26° |
(4) |
回风立井 |
m |
153 |
α=90° |
11 |
采区个数 |
个 |
2 |
|
12 |
回采工作面个数 |
个 |
1 |
|
13 |
采煤方法 |
|
|
走向长壁 |
14 |
掘进工作面个数 |
个 |
2 |
|
15 |
平巷运输方式 |
|
人力推车 |
|
16 |
主井提升设备及容器 |
型号/台 |
JK-2.5×2.2 |
U型1t矿车 |
17 |
瓦斯等级 |
|
瓦斯 |
|
18 |
通风方式 |
|
分区抽出式 |
|
19 |
主扇型号及数量 |
型号/台 |
FBCZ-4-№12(A)/2 |
工作一台 备用一台 |
20 |
排水 |
|
|
|
(1) |
涌水量 |
m3/h |
85.4 |
正常 |
(2) |
水泵型号及数量 |
型号/台 |
D155-30×8/3 D155-30×6/3 |
各工作一台 各备用一台 各检修一台 |
21 |
空压机型号及数量 |
型号/台 |
OG55F/2 |
工作1台 备用1台 |
22 |
职工总人数 |
人 |
204 |
出勤 |
23 |
劳动生产率 |
|
|
|
(1) |
全员效率 |
t/工 |
1.44 |
|
(2) |
回采工效率 |
t/工 |
4.08 |
|
24 |
年 利 润 |
万元 |
692.3 |
|
25 |
年上交税金 |
万元 |
356.2 |
|
26 |
投资回收期 |
a |
2.0 |
|
27 |
投资利润率 |
% |
45.2 |
|
28 |
投资利税率 |
% |
68.5 |
|
3、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
3.1选址合理性
项目工业场地选址及矿区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环境敏感区。经预测,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废水及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关心点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工业场地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技改后年产煤炭9万t,属小型矿井,煤矸石浸煤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析,项目矸石堆放地点选址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第Ⅰ类固废处置场要求和《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
3.2与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吉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建设符合白山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江源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体标准;地下水三个监测点位的水质中除恒基煤矿矿区地下水监测点的pH略有超标外,其它各项污染物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内各点位监测浓度值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5)生态现状结论
区内煤炭开采及工业广场占地在一定程度使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受到了影响,现状调查中矿山地下开采未造成地面变形,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工程不占用农田,影响主要体现为林地植被破坏,绿地面积减少及由此引起的景观生态环境改变。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评价范围为碱成沟河矿区排污口上游500m至石人河汇入口下游2km河段。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评价范围以矿区边界适当外延,总范围5.0km2。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评价范围以工业广场烟囱为,将热风炉、锅炉烟囱视为一个整体,直径5km的圆形区域。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评价范围为矿井及其作业场周边200m范围。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以矿井为、半径3km范围。本项目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评价范围为矿界外延1km范围,评价面积为9.914km2。
4、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见表2。
表2 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
序号 |
类别 |
保护 目标 |
与工业广场方位及距离(m) |
位置 |
人口 |
保护级别 |
1 |
环境空气、声环境 |
石人镇 |
北2270 |
矿界外 |
41166 |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
光环村 |
西北1493 |
矿界外 |
364 |
|||
大石人镇 |
西北1355 |
矿界外 |
11030 |
|||
兴旺村 |
东北30 |
矿界内8户(属塌陷区治理范围,拟搬迁)其余在矿界外 |
239 |
|||
小石人砬门 |
南579 |
矿界外 |
216 |
|||
砬子沟 |
南1195 |
矿界外 |
421 |
|||
西大坡 |
西南1915 |
矿界外 |
284 |
|||
2 |
地表水 |
碱成沟河 |
北侧 |
矿界内外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
|
石人河 |
南2700 |
矿界外 |
||||
3 |
地下水 |
地下水资源 |
矿区所在区域 |
GB3096-19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
||
4 |
生态环境 |
植被 |
工业广场、煤矿开采区地表、矿区临近区域 |
保护现有植被 |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影响预测
运营期地表水:
经预测,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预测断面处除SS水质超标外,COD、NH3-N水质达标,项目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加重石人河的污染,不会降低纳污水体的功能。本项目废水在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断面SS超标,COD、NH3-N排放量较正常排放情况,对石人河水质贡献值增大,对石人河水质有一定影响,为杜绝非正常排放。
运营期地下水:
项目长期疏干矿井涌水将造成矿井充水含水层的水位产生区域性下降,形成以疏干点为的下降漏斗区,下游方向影响半径为610m左右,水位下降造成地下水流场局部变化,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向矿井疏干点汇集的地下水流场。受地形控制,地下水流向总体自然向矿区内碱成沟河汇集,但水力坡度明显加大,水量减小。受影响主要地下水类型为白垩系下统小南沟组基岩风化裂隙水,受安全煤柱保护,地下水位下降对第四系砂砾层孔隙水影响不大,因此不会明显影响以第四系砂砾石孔隙水为生活饮用水源的村民用水。
运营期废气:
根据叠加预测结果,本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外排污染物贡献值均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均不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规定的相应的浓度限值。项目燃煤烟气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贡献值较大,叠加背景值后将使项目工业广场下风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加,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本环评要求加强厂内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项目铲装、转运、筛分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经通风和喷雾洒水降尘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噪声:
井下噪声声级大都在95—105dB(A)之间,但本采区为地下开采,故井下噪声可不考虑,建议对作个人进行防护。地面噪声源声级在85—100dB(A)之间。经预测,在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距离项目工业广场近的兴旺村(30m)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发生扰民事件。
运营期固废物:
项目煤矸石运至项目工业广场内矸石烧结砖厂原料储库进行临时堆存,每日用于制砖;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白山市江源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及采暖锅炉炉渣及烟尘渣用于铺路或制砖;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白山市江源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涌水沉淀过程产生的煤泥晒干后作为热风炉燃料;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地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矿过程中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对现有工业广场内空地进行绿化,同时对工业广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尽量较少地面裸露面积,减少扬尘影响及水土流失;在闭矿后,将工业广场及矸石堆场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限度减轻煤炭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地质环境影响:
经预测,项目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为井下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随着开采活动的开展,地面塌陷影响有限,地面塌陷的稳定性等级为基本稳定,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为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为小。
2、建设项目采取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矿井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矿井上下降尘及绿化,剩余部分排入碱成沟河。项目生活污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对污水进行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热水锅炉经高效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热风炉经固硫及高效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井下铲装、转运、井上筛分粉尘经喷雾喷水降尘;运输扬尘通过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汽车超载等措施可较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设在设备间内,以屏蔽和消减噪声,在鼓、引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在场地四周和空地种植植被,加强绿化。
(4)固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煤矸石暂存于矸石烧结砖厂原料库内用于砖厂制砖;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热风炉及采暖锅炉炉渣可用于铺路或制砖;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填埋处理;矿井涌水沉淀过程产生的煤泥作为热风炉燃料;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渣可用于铺路或制砖。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本项目总投资为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7.4万元,环保投资占到总投资的10.53%。环保条件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保投资总费用投资详见表3。
表3 环保投资明细表
序号 |
投资项目 |
治理内容 |
金额(万元) |
1 |
废水治理 |
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截排水沟、事故水池、工业广场地面硬化 |
50.0 |
2 |
废气治理 |
原料储库、原煤储库、灰渣库封闭、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2台) |
28.0 |
3 |
噪声治理 |
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建隔声间等措施 |
7.0 |
4 |
固废物治理 |
垃圾箱、贮存间、清运设备 |
5.0 |
5 |
环境监测与管理 |
环境管理投资及委托监测费 |
3.0 |
6 |
绿化工程 |
工业广场绿化及生态植被恢复 |
54.4 |
|
合计 |
|
147.4 |
四、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回收率100%。本次调查人员均赞成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大部分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21%公众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占地影响,100%公众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为植被的影响,100%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企业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支持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
地 址: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
联 系 人:张崇琦
电 话:1514396669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贾欧
联系电话:0431-89655971
邮箱:jpestwh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