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荔森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活用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项目名称:广西荔森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活用纸工程。
项目位置:大化县大化镇景山村古旧屯。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桨板库、造纸车间、给排水工程、锅炉房、成品库、五金仓库、机修车间等。产品方案及规模为年产8万吨生活用纸,其中3.2万吨大盘纸原纸外销,4.8万吨原纸在本厂区深加工,主要生产大盘纸原纸、小卷筒纸、软装及盒装面巾纸。
(三)“三废”排放情况
1.废气:项目拟建2台1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进口纸机年耗天然气620万立方,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2. 废水:主要是造纸车间的生产白水,还有少量的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3. 固废:主要是锅炉燃烧产生煤灰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以及TSP、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红水河评价河段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评价河段水质良好。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1#景山抽水站和2#刁杆村监测点亚盐氮未能检出,其余所有监测因子均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古旧村环境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忻大二级路拿银砖厂附近交通噪声断面(0m、7.5m、15m、30m、60m、120m)也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四)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评价区内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受人为活动长期影响,评价区内已无原生植被,现有的为次生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灌木林地,无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和炉后静电除尘器进行脱硫、除尘。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区域PM10日平均值,NO2、SO2小时、日平均值浓度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区内小部分区域NO2和SO2的小时浓度出现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加强管理,防范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白水、少量锅炉房废水和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处理后循环回用,白水经处理后绝大部分循环回用于生产,多余外排白水和生活污水采用“物化+好氧”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新建造纸企业排放标准后排入红水河。项目废水正常排放时,对红水河评价河段COD的贡献值比较小,对红水河水质影响不大。
本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当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时,废水排入应急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均通过排污管网收集送污水处理站处理,不会进入地下水环境。项目废水排水终进入红水河,因此,本项目排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四)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都设有消音器或采取隔离处理等措施降低噪音。在落实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锅炉煤灰渣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煤灰渣可用于制砖、填坑、铺路,或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有机质,可用于农田施肥。
(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用地现状为丘陵,覆盖次生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灌木林地,无国家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生物量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
(七)风险评价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间,存在发生可预测的突发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从而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的环境风险,需注意防范,建设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未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示主要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 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二)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来信、来访、发邮件等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广西荔森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瑞鹏 电话:0776-7201018
地址:大化县大化镇景山村
(四)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魏工 电话:0771-2289764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电子信箱:gxhkywj@163.com
广西荔森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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