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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位于岑溪市马路镇广西鼎立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内。项目的工艺技术为粉末冶金法,将准备的原材料金属钕、纯铁、硼铁等在氩气保护下,按配方在真空熔炼炉中熔炼成合金并制成速凝片,将合金速凝片氢碎成粗粉,在气流磨中细磨后置于磁场中进行取向成型后进行烧结和时效处理,冷却至室温后,加工成各种尺寸的样品测量磁性能,毛坯产品按客户要求的尺寸和工差经过表面处理加工成钕铁硼磁块,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氢碎间等主体工程和制氮间、维修间、给排水工程、配电室等辅助公用工程。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一)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有除锈废气、真空熔炼炉废气、氢破碎废气以及真空烧结惰性气体,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10和TSP。本项目排气筒设计高度为15米,高出其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的建筑物3米以上,符合《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规定的允许排放高度。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PM10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1毫克/立方米,占标率为0.24%,对应的距离为下风向228米;TSP一次落地浓度为0.0377毫克/立方米,占标率为4.19%,对应的距离为下风向50米。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是收尘系统因设备发生故障,导致除锈粉尘废气非正常排放。本评价以粉尘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下降到35%进行非正常排放预测,除锈粉尘废气TSP一次落地浓度为0.0703毫克/立方米,占标率为7.18%,对应的距离为下风向228米。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下,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应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本项目按项目真空烧结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调查,该范围的厂界外部分无现状和规划居住区分布。环评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二)地表水

  项目水源来自工业园区市政供水管网,园区生产用水引自黄华河。项目生产新水用水量为373.5立方米/天,占黄华河的0.006%。项目生产取水所占比例较小,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不大。

  项目各类排水水实行“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是机加工和表面处理工段产生的少量油泥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等,这三部分废水经收集后排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至机加工和研磨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正常生活产生的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黄华河;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后,排放至黄华河。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由预测结果可知,由于项目废水量较小,项目正常排放、事故排放黄华河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但为尽量减少项目废水对黄华河水质的影响,要做好防护措施,杜绝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根据《广西鼎立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染物正常排放时,黄华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该项目正常排放废水量约为28.5立方米/天,占广西鼎立新材料科技产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47%,所占比例很小,项目正常排放、事故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项目的外排的废水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不会产生冲击影响,污水纳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额外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三)地下水

项目区位于地下水径流排泄区,包气带和含(透)水层的防污性能中等。项目污水排放采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引入油泥回收池,经沉淀处理后,澄清液循环使用的方式进行处理。项目废水量较小,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不会对下游村屯地下水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四)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为真空泵、氢碎机、气流磨、液压机、磨床、空压机和各类泵等,其源强声级为85~105dB(A)。正常生产情况下在落实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噪声差值昼间0.4~1.4dB(A),夜间1.4~4.2dB(A)。

  (五)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除锈粉尘、熔炼炉炉渣、氧化物粉尘、成型废料、不合格烧结块、机加工废料和粉尘、污泥池的污泥、废坩埚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废坩锅经收集后由原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其他废物经收集后由综合利用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除锈废气

  项目原料准备阶段会有除锈废气产生,除锈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项目的除锈废气经过布袋收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后经由15米烟囱外排,根据类比,布袋收尘器的收尘效率为99%,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的粉尘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排放要求。

  2.真空熔炼炉废气

  项目在真空熔炼过程中的抽真空阶段会有少量气体产生,这部分气体经过设备配套的排气管排至屋顶的排气筒,抽真空过程产生的这部分气体除了含有少量粉尘外,没有其他污染物,粉尘浓度为2.5毫克/立方米,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排放要求。

  3.氢破碎废气

  项目在氢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氢气和氩气混合废气,这部分废气经过设备配套的排气管排至屋顶的排气筒,这部分废气主要的成分为粉尘,粉尘的含量很低,约为2.32毫克/立方米,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排放要求。

  4.真空烧结惰性气体

  真空烧结过程中,会向车间内排放惰性气体,项目通过采用车间整体换气的方式排出逸散的氩气和氮气,这部分废气里面主要为车间粉尘,粉尘的排放量为0.01千克/小时。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至油泥回收池进行油水分离处理后回用至机加工和研磨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正常生活产生的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黄华河;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后,排放至黄华河。

  (三)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主要有:(1)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低噪音设备,如风机、水泵房水泵等;(2)高噪声源设备在厂房布置时,已尽量将其安排在厂中间位置,并利用厂房隔声,以减少其对厂界噪声值的贡献;(3)对各种生产设备、泵、空压机等采取隔震、减震设计,且对水泵房对外进风窗采用消声百叶窗;(4)限制使用噪声峰值超标严重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工作。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锈粉尘、熔炼炉炉渣、氧化物粉尘、成型废料、不合格烧结块、机加工废料和粉尘、油泥、废坩埚以及生活垃圾等,其具体措施如下:(1)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限度地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2)除锈粉尘、熔炼炉炉渣、氧化物粉尘、成型废料、不合格烧结块、机加工废料和粉尘经过收集后外售至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外售前均暂存于废料库中;(3)废坩埚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和处置,外运前暂存于废料库中;(4)油泥回收池回收的油泥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油泥回收池旁边,并定期外售至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5)生活垃圾一起放在厂区内指定收集设施内,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和处理;  (6)废料库应加强管理,各种固体废物采用分类管理,不相容的固体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带;(7)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各堆存点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8)建立档案制度,将临时储存的废渣的种类、数量和外运的种类、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五)运输过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运输过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为物流增加导致的扬尘和声环境影响,为限度减少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减缓措施:(1)本项目运输粉料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设置挡护和遮盖设施等,以防止物料散落;(2)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相关规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3)途径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尽可能不鸣笛;(4)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选择保养好、车况的车辆,达到减轻运输噪声影响,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目的;(5)做好厂内物流运输的分配和指挥,合理规划车辆进出时间表,减轻物流运输拥堵导致的声源叠加。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用地符合广西鼎立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意见征询时间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岑溪市义州街61号 邮 编:543200

  联系人:魏志雄 电 话:0774-8330158

  (二)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 编:530022

  联系人:覃东棉 电 话 0771-2289752

  电子邮箱:qindongmian@163.com

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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