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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铝材一体化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2/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2/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铝材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铝材一体化项目位于德保县工业集中区马隘铝产业园内。项目原料工程以氧化铝为原料电解生产原铝,原铝作为加工工程的原料,经配料→熔铝炉熔炼→保温炉精炼、静置调温→在线晶粒细化、除气和过滤→液压半连续铸造机铸造→部分铸锭均热→锯切→检查生产铝及铝合金扁铸锭→供应至板带车间,生产高性能铝材。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年产27.5万吨原铝的原料工程、容量为2×350兆瓦的电源工程以及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材的加工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电解车间、阳极组装车间、铸锭车间、板带车间、锅炉房、发电系统及烟气净化系统、给排水工程等主辅工程。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一)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原料工程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电解烟气、电解车间天窗无组织排放的烟气和各通风除尘设施排放的粉尘,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PM10、TSP和氟化物。电解烟气经氧化铝干法吸附净化系统进行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要求后经由90m烟囱外排;各通风除尘设施排放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要求后通过不同高度的排气筒外排。

  加工工程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铸锭车间的熔铝炉烟气、保温炉烟气、中频感应炉烟气、渣处理尾气、在线处理系统废气以及板带车间的铣屑废气、加热炉烟气、热轧废气、冷轧废气和退火炉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HCl和非甲烷总烃,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要求后经由20m排气筒外排;热轧废气和冷轧废气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处理后经由20m排气筒外排。

  电源工程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露天堆场和干煤棚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及其它废气,锅炉烟气通过SCR脱硝系统+双室五电场静电收尘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后经由210m烟囱外排。

  项目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各污染物在敏感点处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氟化物、SO2、NO2小时浓度值叠加背景浓度值后预测值有部分敏感点出现超标,TSP小时浓度叠加背景值浓度后预测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处理。项目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至满足回用水要求后回用至各用水点,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排放标准后,再进入原料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循环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鉴河,污水排放口位于鉴河水源地保护区的下游,因此,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影响德保县城饮用水水源。项目仅有少量生活污水排放,废水排放量小,排放污染物少,对鉴河的水质影响不大。

  (三)地下水

  项目区位于地下水径流排泄区,包气带和含(透)水层的防污性能中等。项目污水排放采用生产废水经各自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生化处理措施处理后进入原料工程废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用水点。项目废水量较小,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不会对下游村屯地下水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四)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排烟机、鼓风机、空压机、铸造机、轧机、切机、发电机等,其源强声级为85~100dB(A)。正常生产情况下并落实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电解质、电解残极、铝灰渣、返回料、烟/粉尘、灰渣和脱硫石膏等,危险废物主要有槽大修渣、废轧制油、废乳液、废过滤介质和含油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直接回用至生产过程或外售至相关企业进行回用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电解烟气

  电解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烟尘及SO2,电解烟气经氧化铝干法吸附净化系统进行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要求后由90m烟囱外排。

  2.通风除尘设施粉尘

  本项目在新鲜氧化铝贮仓、载氟氧化铝贮仓、缓冲氧化铝贮仓、氟化盐仓库、电解质清理、电解质破碎、残极压脱、磷铁环压脱清理、钢爪清理抛和抬包清理等散尘节点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各通风除尘设施排放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要求后通过不同高度的排气筒外排。

  3.铝加工烟气

  熔铝炉、保温炉和中频感应炉外排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外排;渣处理尾气和铣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后外排。

  4.含油废气

  本项目热轧机含油雾废气经过油雾净化回收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由20m烟囱外排,冷轧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气采用全油回收油雾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5.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NOx。本项目动力车间的2台锅炉烟气分别经过SCR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措施处理后,经汇集后一同经由210m烟囱外排。项目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烟尘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锅炉废气除尘处理技术可行;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锅炉废气SO2和NOx排放浓度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锅炉废气脱硫措施可行。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收集进行处理至满足回用水要求后回用至各用水点,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正常生活产生的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配套建设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原料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循环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鉴河。

  (三)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主要有:

  1.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低噪音设备,如风机、水泵房水泵等;

  2.高噪声源设备在厂房布置时,尽量将其安排在厂中间位置,并利用厂房隔声,以减少其对厂界噪声值的贡献;

  3.对各种生产设备、泵、空压机等采取隔震、减震设计,且对水泵房对外进风窗采用消声百叶窗;

  4.在总图布置上考虑减少噪声对办公区、生活区等环境的影响,留出一定的防护距离;

  5.限制使用噪声峰值超标严重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工作。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限度地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

  2.废电解质经过破碎、筛分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电解过程;

  3.电解残极由原厂进行回收再利用;

  4.电解槽大修渣经分类剥离回收综合利用后,不能利用的废渣送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5.锅炉灰渣经收集后外售至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6.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7.生活垃圾集中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和处理;

  8.废料库应加强管理,各种固体废物采用分类管理,不相容的固体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的批复要求以及《铝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百色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有关要求。该工程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方案,采取的环保措施可靠,处理效果良好,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严格控制在排放标准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落实防护距离内敏感点搬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意见征询时间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天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保县工业集中区马隘铝产业园

  邮 编:533700

  联系人:吉大明 电 话:0776-3807366

  (二)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 编:530022

  联系人:黄艳红 电 话: 0771-2289764

  电子邮箱:qindongmian@163.com

广西泰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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