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22万吨/年TDI扩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3日
1、说明
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受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22万吨/年TDI扩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22万吨/年TDI扩产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楚华路25号,现有厂区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 在现有厂区内,通过对现有TDI生产线的改造(仅增加少量设备,不增加生产线),使TDI的生产能力由原16万吨/年增加至22万吨/年。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将主要依托现有工程。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楚华路25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于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21-37503177
Email:zhengyi.yu@basf.com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3号
(3)评价机构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350号中信泰富申虹广场2005室
(4)评价机构联系人:曹小姐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21-53853050-170
Email:xihuan.cao@erm.com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