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4]20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众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毛红应 联系人:毛红应 联系电话:13758220955
通讯地址:德清县乾元镇杭木路789号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乾元镇杭木路789号
行业类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建设规模: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五.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介如下:
先原玻璃经划片后由打磨机进行打磨处理,使锋边的切边变成毛边,钻孔机钻孔后再清洗玻璃,打磨和钻孔为防止玻璃过热造成损坏,均在水冲条件下作,因此无粉尘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后送至钢化连续炉线在800~900℃条件下在钢化连续炉电加热1分钟左右,再冷却至室温,外协镀膜,此时钢化玻璃制作完成。
异形玻璃:以钢化玻璃为原料,将钢化玻璃经异形机加热后进行折弯等造型加工即得成品。
夹胶玻璃:钢化玻璃清洗后,在两层玻璃间放入切割好的PVB胶膜,放入夹胶炉加温到140-150度左右,使PVB胶膜软化,加压后玻璃即粘合在一起得到成品。为防止夹胶层中产生气泡,加热过程需采用消气机负压排气。
中空玻璃:钢化玻璃清洗后,与外协加工制成的铝框组装,再用硅酮密封胶在连接处打胶,进行密封,平压同时自然固化,得到成品中空玻璃。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乾元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清洗水污染物浓度极低,COD、SS浓度均在30mg/L以下,可综合利用或作下清水排放,对当地水体环境无影响。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不使用强噪声设备,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后,生产噪声再经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各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 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众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4年1月23日——201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乾元镇 电话:8379605
金火村村委 电话:8235328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 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