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对福建省将乐县三溪矿区萤石矿开采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已建矿山,矿区位于福建省将乐县三溪村附近。本次申请矿区范围与原矿区面积一致,面积0.2827km2,拟申请开采标高由330~215m变更为330m~65m。开采规模为年开采萤石矿3万吨,服务年限11年。目前矿山开采方式采用地下开采,开拓方式采用斜坡道-竖井开拓,采矿方法采用浅孔留矿法。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金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9598033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绿岩新村74幢(邮编3650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8-8288159 8242568(传真)
电子邮箱:christhxh@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水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地质灾害危险性、大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村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13年3月21日至4月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将乐县金泉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