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4]119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华之杰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建平联系电话:13867260111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898号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地址:杭州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联系人:虞月波电话:8063975邮编:313200
三、环评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德清县环保局
地址:德清县行政服务
电话:8072471邮编:313200
四、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81.6万元,位于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898号,租用浙江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10564m2厂房,以实施“年产家具1000套项目” 项目经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德经技备案(2013)11。
五、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原料为原木板材和多层板,原料经断料机、单片锯等设备开料裁板成不同规格;经过开料的板材运至精工车间对板材进一步精加工,精工车间主要由立铣、双头铣槽机、精工压床等设备组成;精加工后板材利用开榫机、排钻进行开榫,钻孔以便对板材进行组装;经过组装的半成品经过表面打磨光滑即可在封闭喷漆房中手工喷进行喷底漆,项目共设两间底漆喷房,每间喷房配有自然晾干室,经过喷底漆后的半成品在晾干室进行自然晾干;再进行人工喷面漆,项目共一间面漆喷房,喷房配有晾干室,经面漆晾干后的半成品经手工装配五金等配件,即可得到成品。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1)大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吸风集气装置收集处理;喷漆废气中漆雾经水帘喷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甲苯经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进行治理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后排放,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木材下脚料经收集后出售,废弃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漆渣由资质单位处理
八、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九、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项目环评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联系电话:8063987
2、项目审批单位:德清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十、公示时间:
201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十一、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电话:807247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2日